先搞清楚“影评人”是谁再站队|荔枝时评

2016年12月29日 18:37:11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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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于里

  (作者曾于里,“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青年文化评论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这两天最热门的新闻,估计就是所谓的“人民日报手撕豆瓣、猫眼”了。事情的起因是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发布文章,指出豆瓣的评分中有大量水军刷分,面临信用危机,并称恶意评论是饮鸩止渴,误导观众,将伤害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随后,各大媒体纷纷跟进,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昨晚八点,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刊文《中国电影,要有容得下“一星”的肚量》,这场论争才算以“和解”收尾。

  虽然整个事件看似告一段落了,但此次争议的核心问题仍悬而未决,即影评人与中国电影的关系:他们究竟是《中国电影报》署名文章说的,恶评伤害中国电影,还是人民日报评论部说的,有恶评的权利?抑或两篇文章中的“影评人”,根本就不是同一群人?这让人想起维特根斯坦所说的,一切争议都是语言问题,都是所指不清引起的。我们有必要搞清楚影评人是怎样一个存在。

  从广义上来说,影评人(对电影进行评分、评价的人)可以分为五个群体:

  一,专业影评人。电影从业人员、电影研究者等,他们的评价基准是电影史和影视经典,因此他们的标准往往更为严苛、品味更为独到、见解也更为深刻;

  二,写软文的影评人。他们有专业背景,也是在普通影迷那里具有影响力的意见领袖,但他们出卖他们的专业,谁给钱就帮谁说话;

  三,走进影院的普通观众;

  四,未看过电影的用户。比如任何一名豆瓣用户都可以给上映了的电影进行评分,不排除有些人也许从未看过电影,仅仅因为对某位演员的不喜欢,就打出负分;

  五,水军。

  很显然,当我们笼统地将“影评人”视为一个群体进行讨论时,他们内部本身是分裂的、旨趣不一的。不难发现,写软文的影评人、水军和未看过电影却给出恶评的用户,和专业影评人、用脚投票的普通观众,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群体。

  前一个群体确实可以说是恶意营销或故意恶评(美化),也确实可能会对电影产生伤害;后一个群体,则代表的是观众的评价权利,必须予以尊重,并且他们将督促电影人做得更好。减少前一个群体的数量,鼓励后一群体的行为,中国电影才会有更好的评论生态。

  所以,当吃瓜群众为此“撕”得不可开交时,当事人却看得很清楚。昨日,身处舆论漩涡的王家卫现身南京,在接受荔枝新闻采访时说道:电影评论是电影的推手和诤友,任何平台都值得珍视,他欢迎评论,但无论是正面或负面,都至少要看过电影、要秉持内心。豆瓣创始人阿北在朋友圈回应时也说道:“水军已经对评分无助,但黑分仍然是个可误解的话题,说明我们有很多改进和沟通的工作要做”。他们的意思非常明确:欢迎任何真实真诚的看法和评论,但拒绝恶意营销和故意恶评。

  可以说,虽然人民日报客户端的那篇文章太过草率,它提出的议题仍然是有价值的,此次争议仍旧是值得珍视的。它阴差阳错地触碰到官方管制与文艺自由等议题,并引起了豆瓣等文艺青年这一共同体对评论自由的保卫战。驱逐恶意营销和恶评很重要,但守卫自由评论的权利更为重要。只要自由评论的土壤还在,有操守的专业影评人敢于言说,中国电影的评论生态就不会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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