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谬的“使用空气净化器证明”|荔枝时评

2016年12月28日 10:03:58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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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西坡

  (作者西坡,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知名时事评论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们经常听到某些政府部门要求的奇葩证明,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你儿子是男的”等。现在有一所学校把这项技能学了过去。

  据新京报报道,1221日,中国传媒大学一学生发微博称,希望学校允许学生在宿舍使用空气净化器。26日,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回应称,如需使用空气净化器,必须有三甲医院开具的证明,证实使用人因肺部或呼吸道等疾病需要,还需要本人写份保证书,保证空气净化器使用完能够及时断电收起,否则会视同违章电器没收代为保管。

  然而武警总医院叶惠芳医生表示,“医院只能开具假条,证明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就医,但医院不可能开具有关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使用空气净化器的证明。”

  学校可以教学生许多东西,但它没办法教学生如何开“使用空气净化器证明”。所有的奇葩证明都遵从同一个逻辑,那就是要求开证明的单位或部门只是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而不考虑这份证明的实际意义。

  笔者最近就见识了一项奇葩证明。原来,一个人在外地买了房回北京取公积金,要准备的文件里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外还必须有一份“异地购房证明”。异地购房证明要求由单位、物业或居委会开具,但外地的大多数单位根本不知道异地购房证明是什么鬼,也就不敢随便开。

  问北京公积金中心为何有了购房合同还不行,对方会回答说,怕材料作假。问题是,一个人若购房合同和发票都能造假,做个假的异地购房证明又有何难?似乎没人考虑这个问题,所谓的证明就是加一个毫无意义的虚假保障。

  中国传媒大学要求空气净化器证明的逻辑是一样的。学生宿舍管理方考虑的是,假如每个宿舍都装空气净化器,用电安全可能有问题。但是如果直接拒绝学生装空气净化器,又显得不近人情,万一学生因此伤了身体,自己反而要承担责任。所以他们耍了个小聪明,让医生证明来决定学生能不能装空气净化器,相当于把锅甩给了医生。

  中国传媒大学的要求还有一个问题,肺部或呼吸道有疾病的人更需要空气净化器不假,但健康的人也会被雾霾伤害。医生不是神仙,没法未卜先知,不可能为一个人未来可能罹患的疾病开证明。

  学校要保障用电安全,这是所有人都可以理解的。但以奇葩证明显示自己的责任感,可谓最没有诚意的一种方式。

  雾霾治理非一日之功,既然没有超人把雾霾挡在校园外面,那么学校就应该创造条件让学生可以自保。这也算是学校对学生应尽的一点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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