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事件:不要迷恋"以暴制暴"的扬眉吐气|荔枝时评

2016年12月13日 14:53:40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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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昱

  (作者王昱,“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二学生;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将社会的目光再次吸引到校园霸凌的问题上。相比于中关村二小的厕所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人们更焦切关心的问题是:孩子在学校受了欺负,究竟该怎么办?面对满屏弥漫的忧虑,很多网友给出了痛快答案——比如“这还不简单,告诉他打回去!”、“要么坐以待毙,要么挥拳相向”、“哪那么多废话,快刀斩乱麻”——恃强凌弱者挥舞出的拳头,最终打向了自己,听上去真大快人心。但,越是这种大快人心、爽得过瘾的时候,越要警惕冲动做法能发挥的实际效力。

  须知,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具备“以暴制暴”的力量和勇气。他们内心柔软而脆弱,尤其是在受到欺辱时,惊惧交织之下更难挥出拳头,我们不要带着成年人的眼光想当然地向他们提出这种不切实际的要求。当他们听命着“有人打你,你就打回去”的强硬训导,实际中却发现自己如何都下不了手的时候,特别容易陷入自卑与怀疑,认为自己无能软弱、无法保护自己,这不啻为欺凌之外的另一种心理伤害。

  何况,拳头带来的安全感十分有限,如果对方比自己强劲,或找到更厉害的同伙,那么武力非但不能让霸王低头,反会招致更严酷的报复。至于指望拳头带来的短暂疼痛去激发内心的悔悟,在同情同理中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不再欺凌别人,这种天真的幻想就更不靠谱了——以暴制暴,是建立在骨骼肌肉力量上的压制与制服。究其实质,是以更粗暴的方式,把小霸王们的施暴欲压制在心底。被压制的施暴冲动,一旦寻到更软弱的发泄对象,就会一如既往甚至变本加厉地释放。

  告诉孩子“打回去”的家长,果真不懂以暴制暴的局限?其实不然。面对欺辱,他们宁愿首选鱼死网破的伤害、相信拳头的力量,也不选择通过正当渠道寻求解决,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后者的淤塞不畅,说明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失望。

  事实上,每个受到欺凌而回家才敢嚎啕大哭的孩子身后,都有一所同理心淡漠、管理水平低下的学校,其共同要素包括——轻描淡写的批评,不痛不痒的惩罚,不以为然的反应,大题小做的平息。如果制度不能给人安全感,那么崇尚武力的野蛮丛林法则就会大行其道。在此语境下,“打回去”成了无奈的自保。

  这种以暴制暴的做法,看似具备平息一桩争执的力量,却忽视了校园暴力赖以滋长的土壤。如果欺凌被更强悍的暴力压制,被欺凌者获得了扬眉吐气的心理平衡,校园因信奉拳头法则而呈现出一派武力征服后的祥和,那么管理机制的弊病和管理意识的落后很容易被这种“冲突已经解决”的伪和谐所掩盖。

  很多时候,人们做出出格的举动,是经过利弊权衡的。哪怕是一个心智不健全的孩子,也不至于完全肆无忌惮、不计后果。因此,与其让小霸王们为自己的举止付出皮肉代价,不如改一改“孩子还小不懂事”、“不就是开了个过分的玩笑吗”等是非不分的和稀泥做法,用不可逃避的惩罚使其明白,未成年人虽受法律保护,但不意味着他们可以胡作非为。他们向别人丢出粪筐前,心里想的应该是“我会不会受到纪律的惩罚”,而不是“这个人会不会打我”,唯有如此,霸凌才没有侥幸空间。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说过,当法律制度的规劝惩治效果不佳时,可以另提富有新意的点子进行补充,但新举措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能自恃弱者的道德优势而衍生出新形式的人身伤害。很多措施听上去很过瘾,其实不过是“自食恶果、恶有恶报”的朴素正义观作祟。以法治自期的社会,应该接受的观念是:任何人都不具备超越法律直接对加害者进行惩罚的特权,不论他占据多充分的理由。这种基本的法治素养,应该在孩提时期就被植入头脑,而不是被野蛮的拳头法则替代。否则,社会将陷入以牙还牙、冤冤相报的暴戾循环中,在打过来打回去中滋生新的龃龉,永无破除之可能。

  其实,在一桩校园霸凌中,需要弥合的绝不仅是受欺者的精神伤痕,施暴者的心理扭曲同样是不容忽视的真问题。曼德拉在其自传《漫漫人生路》中说的一段话深得我心:“如果你真的爱自由,那么在拯救被害者的时候,也要拯救加害者。因为在一个不幸的环境中,他们是另一个意义上的囚徒。”是啊,在对生命普遍缺乏敬畏、不拿霸凌当回事,习惯以“孩子还小”“开个玩笑你至于吗”的说辞去和稀泥、试图躲避惩罚的社会中,那些不可一世的小霸王,其实也是受害者,他们需要的是惩戒与疏导并举的“治”疗,而不是粗暴的武力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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