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3日讯 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环保部、国家林业局、中科院、检验检疫系统相关专家,对大丰港进口木材检疫处理区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在察看检疫处理区设施设备,听取项目建设与试运行情况汇报后,一致认为,该处理区检疫处理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同意通过验收。同时建议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该处理区设计年处理能力为300万方木材,实际处理能力达350万方。项目分两期建设,由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维安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总投资1.6亿元,包括检疫处理设施和配套设施两部分。检疫处理设施为项目主体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包括13个熏蒸库和辅助间及药品物料库。配套建设主要包括现场数据监控中心、现场检疫实验场所、现场检疫操作人员和监管人员办公,以及休息区等。二期工程预计明年上半年建成。该项目通过验收,对提高进口木材的安全性、促进大丰特色产业港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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