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某小区挑高住房被曝1.6倍收暖气费

2016年11月15日 10:39:24 | 来源:彭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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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在即,很多小区都在收取暖气费。御景湾小区三栋挑高住房的业主却发现,今年的暖气费收取标准和以往不一样了,除了要按110天供暖的天数交费,他们的暖气费和普通商品房相比,还要乘以1.6的系数。

  昨日,御景湾业主王先生反映,他们挑高楼层业主对今年的暖气费收取方式都持有异议。小区共有三栋挑高设计的楼房,层高近5米,不到普通商品房的两倍,小区供暖以来都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按房证面积交暖气费。从去年开始暖气由华开热力公司直供,也是这样收费的,但今年收费要按房证面积的1.6倍交费。

  “本来今年暖气费就涨了不少,从去年的21元/平米涨到今年的25元/平米,但供暖天数延长了20天,我们都可以理解。可多出1.6的系数,相当于我们比去年多交80%。”王先生说,虽然他们家装修时部分面积隔成了两层,但家里一层装的是地暖,二层没装也很暖和,因为暖气是往上升的。他们使用的暖气不会比同面积的普通住房多,凭什么要多交暖气费呢?

  御景湾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今年暖气收费是华开热力公司直接过来收取的,物业公司没有参与。但以前物业组织供暖时,挑高住房也是按房证面积收取暖气费。

  据了解,对于挑高或者复式楼房如何收取暖气费,去年实施的《徐州市供热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华开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是参照济南市物价局关于供热价格计价面积的相关通知,提出了对挑高楼房住户按1.6倍收取暖气费的方案。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多用了暖气的住户就应该多分摊费用,他们不承担这部分费用,那就由大家公摊。让市场回归公平公正是开展集中供暖的方向之一。究竟要不要对挑高楼房住户按1.6倍收取暖气费,目前还在协商之中。

  除了御景湾的挑高楼房,还有万科城等小区咨询阁楼暖气费收取方式的问题。

  市物价局价格处相关负责人称,已经接到御景湾等小区居民的反映。对于挑高楼层和带阁楼的住房,如果达到相同的室温,与相同面积住房相比,肯定会消耗更多的热量,造成“多占多用”。根据2008年物价局出台的《关于市区居民集中采暖价格试行供应双方协商确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按面积计量的小区,其计费范围按统一、规范、公平的原则收取”,在这种情况下,供热单位可以和小区业委会协商确定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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