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推动“霸王”条款修改

2016年11月10日 19:07:34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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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省消协公布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户表用户供用水合同中违约金过高问题的修改承诺函,这标志全国首例消费领域公共服务类企业公益诉讼取得良好效果。

  按照原有合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应该书面催告,而在用水人收到催告后,除应补足应缴纳的水费外,还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水费数额的0.5%支付违约金。今年九月份,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就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户表用户供用水格式合同条款中的违约金过高问题提起公益诉讼。立案后,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整改,并于近日提交了书面承诺。根据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用水人在收到催告后,除应补足应缴纳的水费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欠缴水费金额同期同档贷款利率1.3倍的违约金。折算下来相当于原有合同违约金数额的二十五分之一。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居上:“通过这样的一个工作,第一是让全社会了解什么是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让大家知道从我们的维权来讲,我们又多了一个维权的途径;另一方面也通过这样的途径也让企业能够意识到,他们在与消费者单方面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当更多地兼顾双方的利益。”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省消协撤回对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目前,新合同条款也已正式实施,南京新老用户均将参照最新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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