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监部门巡查网络药店 四种情况不能买

2016年10月28日 17:42:10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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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存在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近日,国家药监总局对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销售,下达“封杀令”,随后,天猫、一号店等电商相继宣布停止网络药品销售行为。今天,南京药监部门对辖区网络药店进行巡查。很多人关心的是,以后还能从第三方网站上买药吗?哪些渠道是合法的呢?

  今天上午,南京药监部门来到江宁区一个连锁药店的网络药店“后台”,对这里的药品销售记录进行巡查。记者注意到,这家网络药店是2012年获得网络药品销售资质的,目前除了自己的官网,在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上都有自己的“药铺”。这家网络药店的负责人说,所有销售的药必须符合GSB国家标准物质的规定,会对药品的基础资料进行完善,并且会有专业的药师进行资料的审核。

  药监部门表示,目前国家药监总局的封杀令,针对的是电商,以及不具有相关资质的网络“黑药店”,已获得相应资质的网络药店不在禁止范围内,这些药店还是可以通过电商平台和自身官网进行销售的。截至今年10月份,江苏有49家网上药店获得了向市民销售的资格,其中南京地区有8家。

  南京市8家网络药店(零售)名单:先声再康江苏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上元堂医药有限公司、江苏一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奇冠药店有限公司、南京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京恒玖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南京市药监局药品流通处副调研员操练武表示,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

  药监部门表示,四种情况属于违法的:一是单体药店网上卖药,尽管实体店具备了卖药资质,但单体店本身是不允许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二是销售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借药师的处方,网络药店不能销售处方药;第三种就是销售虚假药品,第四种是无任何资质的朋友圈卖药,药品来源和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

  不过,由于朋友圈的私密性,对于朋友圈卖药的监管,暂时还面临难题。药监部门提醒市民不要轻信宣传,尤其是一些没有得到国家药监总局许可的进口药品,一定要慎之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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