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爱心粥店每天请环卫工吃早餐

2016年10月18日 07:04:41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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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者的每一笔捐款,粥店门口的电子屏上都会滚动公示

  每天都有不少环卫工人来店里吃早饭 

  在宿迁市泗阳县的泗水古城美食街有这么一家粥铺,每天早晨,店门口都停着一长排电动环卫车,店里坐满了身穿橘红色马甲的环卫工人。经营这家粥店的是一群爱心志愿者,他们免费为环卫工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提供早餐。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家粥店的资金主要来自爱心人士的微信红包。虽然刚开业半个多月,但由于粥店没有固定资金支持,许多人已经开始替它担心,不知道这家爱心粥店到底能维持多久?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孙旭晖 文/摄

  爱心粥店免费请环卫工人吃早饭

  每天早上7点,环卫工人扫完马路,就会骑着车从泗阳县城的淮海路、北京路、人民路等地,到位于泗水古城美食街的一家粥店集合。简单洗洗脸、洗洗手,端粥拿馒头。

  店里的12张桌子基本都坐满了,大多是身穿环卫服的环卫工人,还有一些年迈的大爷大妈。四名志愿者正在给刚来的人盛饭打菜。喝着热乎乎的南瓜粥、山芋粥,吃着香气扑鼻的大饼,还有可口的小菜,他们内心充盈的是温暖和感动。

  60岁的刘翠荣就在美食街北面做环卫工作,她平时凌晨3点多起床,4点多开始清扫马路,早上6点下班后,她要赶回家做早饭,等孙女吃完再送她上学,有时忙得根本没时间吃饭。“现在方便、省事了,送孙女上学后就直接过来吃饭,对这些好心人真是感激不尽。”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到粥店吃饭的大部分是环卫工人,也有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一些低收入群体,甚至还有流浪乞讨人员。

  昨天上午,一位左腿残疾的大叔在志愿者的搀扶下来到店里。志愿者给他端上一碗南瓜粥、一碟咸菜还有一块大饼,并告诉他:“随便吃,不够我再给你添。”

  吃完早饭,这位名叫刘荣的残疾人从口袋里掏出三枚硬币放在桌上。“快把钱拿回去吧,我们不收钱的!”志愿者看到后,硬是把钱塞回了刘荣的口袋。

  记者了解到,每天大约有上百人来这家粥店吃饭。

  几十名爱心志愿者自掏腰包筹备

  这家爱心粥店的创办人叫张彩云,是泗绢集团一名普通的退休工人。

  今年58岁的她,一直以来热心公益事业,经常参加一些爱心活动,尽己所能地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张彩云说,环卫工人最辛苦了,他们大多是农村人,离家又远,吃饭也很不方便,就想着做些什么能让他们每天早上都有一口暖和的粥喝。

  长期从事公益活动,张彩云也加入了几个爱心群体,她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大家,得到了很多志愿者的支持。很快,开一家“爱心粥店”的想法渐渐成形。

  在筹备阶段,四十多位志愿者自掏腰包,你掏一千,我出三千,很快筹集了近5万元。

  钱有了,粥店开始了选址和设备购买,这个重担落在了40岁的志愿者谷敏肩上。谷敏在一家公司做售后经理,时间上比较自由,她就利用空闲时间开始跑地方选址。

  “一开始联系了几家房产公司,想用他们的空房子。他们一听说免费用,都拒绝了。”谷敏说,为了找房子,她几乎跑遍了整个县城,跑了好几个月,后来才定在位置稍偏一些的泗水古城美食街上。

  听说是开爱心粥店,房主减了房租,90多平方米的门面房每年只收1.5万元。粥店需要大铁锅,谷敏在朋友圈发了个消息,一个朋友看到了,当即捐了2000元。

  经过半年多的准备,爱心粥店终于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开张了。

  日常开销靠热心人发微信红包

  每天清晨4点多,张彩云就和志愿者到粥店忙活了。20平方米左右的厨房里,切菜、煮粥、蒸馒头,忙而不乱。食材大多是从批发市场采购的,量少的就到菜场购买,每天早上准备两个下饭小菜。

  张彩云的爱心粥店感动了不少人,大家都主动来帮忙,每天做饭、抹桌子、洗碗筷,拖地,最多的有十五六个人,最少也有八九个人。每天最忙的时间6:30~8:30,7:00~7:20就餐的人最多。

  张彩云介绍,前期筹备的5万元启动资金到正式开业时,只剩下一万多元,而粥店每天的开支,包括水电费等,要200元左右。自粥店开业以来,就餐的人逐渐增多,现在每天都有一百四五十人。粥店能否长久生存下去是很多志愿者担忧的事。

  为此,志愿者们建立了微信群,大家每天自发在群里发红包,一元、十元、几十元……一开始每天只有几十元,最近几天达到了二三百元。对于志愿者的每一笔捐款,粥店门前的电子屏都会滚动公示。

  张彩云说:“粥店有严格的财务制度,每一笔支出都有登记。下一步,我们将在网上建立志愿者平台,让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爱心粥店这项公益事业中来。”同时她表示,如果有可能的话,她想再开几家爱心粥店,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可以喝上免费的爱心粥。

  律师

  个人不能公开募捐

  最好由慈善主管部门监管

  “张大姐的这个粥店让人很暖心,但遗憾的是,她并没有接受社会捐赠的权限。”江苏律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松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我国第一部慈善事业的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慈善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基于《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慈善募捐的主体是慈善组织,并非个人。此外,个人募捐存在不透明、管理不规范、对财产使用没有约束等问题,因此,现在个人是不能公开发起募捐的。

  张雪松解释,简单地说,慈善募捐的发起者不适用于具体个人,但个人可以公开求助。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进行的个人募捐,属非法募捐,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雪松说,由于微信群里的人员既不固定,也没有进出的门槛,因此通过微信群“发红包”其实也可以看做是一种社会捐助形式。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通过微信群里的红包来维持粥店的运转并不是一个好办法。

  对此,张雪松建议,张彩云可以到当地的民政等慈善组织主管部门申请,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或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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