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剧《罪夜之奔》究竟“神”在哪里?

2016年10月03日 14:30:51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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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耷子

  (作者耷子,“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影评人,执行制片,江苏省电影电视评论学会理事;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劳伦斯·布洛克在小说《八百万种死法》中,曾给纽约城下过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定义:“纽约人住在这儿,为的是这城市提供的一切。当这座城市杀掉我们的朋友和邻居时,我们都背过脸不看。不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做点什么,但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这种绝望恐怖的气息,弥漫在美剧《罪夜之奔》的各个角落。这并不是一部常规意义上的烧脑犯罪剧,即便,它在开场便凿出了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大窟窿:来自纽约皇后区的巴基斯坦裔男孩纳兹,本打算“偷借”父亲的出租车出去参加派对,却意外邂逅了一个坐上车的性感女郎。看起来,这是一个老天送上的惊喜,但当他们的销魂夜结束后,从醉梦中醒来的纳兹,却发现女郎已经浑身是血地惨死在床上——她被砍了二十二刀。

  这是一个“人畜无害”的男孩拼命洗清冤屈的故事?《犯罪心理》任意一集+《十二怒汉》陪审团撕辩套路就可以完成这一使命。编剧兼导演斯蒂文·泽里安——那个曾因《辛德勒的名单》斩获奥斯卡最佳剧本奖的家伙,在格局和视野上显然远超我们的想像。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罪夜之奔》都是一部剥肤及髓、万箭穿心的社会讽刺剧,客观冷峻到不含一丝“同情”的杂质。生活压力山大的穆斯林家庭、靠散活混迹江湖的潦倒律师、面目难辨的黑人罪犯、比道具更像道具的陪审团成员,皆因这场“铁证如山”的案件交织在了一起。

  很少有好莱坞影视作品会像《罪夜之奔》这样,让难以描绘的“习惯性歧视”,如此集中而猛烈地展陈出来。美国在“后911时代”逐渐形成的新鄙视链,不仅体现于这个男孩所面临的困境,同时也让他背后的穆斯林群体,被放在了前台受人审视:纳兹的母亲惨遭辞退,父亲也失去工作,尽管他们在美国生活了那么多年,从未去过巴基斯坦,可一旦背上“嫌疑犯”家人的标签便踏上死路。非裔群体呢?在鄙视链上几乎处在了穆斯林之上。监狱中,他们是规则的破坏者,强大的武力试图将他们征服,但现状是,比高墙外更为混乱和无序的状态已经形成,再也无法改变。《罪夜之奔》中,一种麻木和压抑的气息始终挥之不去,越到剧集后半段,你越不会关心案件的真相,而是禁不住联想:结果到底还能有多坏。

  大部分的白人角色,在这部剧集里都是“葛优瘫”状态——取证乏力的警员、老谋深算的警长、经验主义的控方律师、名利为上的“著名”律师、面无表情的陪审团等等,他们皆被职业化的流程、想当然的法理推导程式、徒有形式的权利行使方式弄得疲惫不堪。就连全剧的男主角之一——极具吊丝气质的中年律师杰克·斯通,也是一个被臭狗屎生活拖垮的人。他的名片上写着“自由之前,分文不取”,每桩鸡毛蒜皮的案子在他看来都只是250美元而已。他的出现是纳兹的救命稻草,但他又绝非人品爆发的逆袭英雄,甚至,在纳兹即将通过认罪来获得15年有期徒刑的“最好方案”时,他也双手支持。此人物之真实,一次次打破叙事常规,这也让斯通在最后关头的那段辩护演讲,有了更加摧人肝胆的说服力。

  乾坤终被扭转,但悲剧却未因“正义结果”而结束。这也是《罪夜之奔》最与众不同之处。出狱之后的纳兹,除了自我怀疑之外,他与母亲的关系可能永远无法修复,即便真凶即将落网,但母亲曾经的“不信任”已为他留下了创伤。另一方面,纳兹也不再是曾经那个有着“小鹿斑比眼神”的男孩,内心的阴暗面比他的锃亮的光头更加显而易见。

  斯通律师遍布双脚的湿疹,在很多人看来简直比案件更加揪心。在这部可以经受住任何过度解读的剧集中,斯通皮肤上的这个小小顽疾,几乎就是纽约乃至整个美国社会的病态写照,它似乎可以被暂时控制,但终归还是会从脚背爬上脸蛋,泛滥得让人不知如何是好。正因为此,拒绝隔靴搔痒的《罪夜之奔》,掀动北美的舆论狂欢确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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