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江苏规定:网约车不得在机场车站等地排队揽客

2016年09月20日 10:09:26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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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政府办公厅刚刚印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进行解读,网约车新规在江苏落地。

  根据《通知》要求,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将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

  【传统出租车2017年7月1日前全部实现经营权无偿使用】

  对于巡游出租汽车的改革,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增量及存量巡游出租汽车统一并轨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经营权期限和车辆报废更新原则上应保持同步。

  【鼓励各地传统出租车全天全程双计费】

  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鼓励各地实施全天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鼓励巡游出租汽车通过电话、手机软件、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通知》要求巡游出租车企业采取承包经营模式的,要与驾驶员签订经营合同,采取直接用工的,要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坐网约车发生安全事故由平台先行赔付】

  在规范网络预约出租车方面,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

  【传统出租车驾驶员可以开网约车而不需加试】

  持有《巡游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约车的车辆档次应高于当地主流巡游车,

  【网约车价格放开 确有必要的城市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对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网约车不得在机场车站等地排队揽客】

  网约车不得有出租汽车标识,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揽客。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等级评定,作为经营者、驾驶员、车辆市场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将于今年10月10日前出台暂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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