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组织是党员天职

2016年08月11日 09:38:35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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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服从组织,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党员干部应该把党性放在第一位,时刻服从组织原则、执行组织决定,在组织需要的时候牺牲和奉献,这才是有大局意识,才是政治上的明白人。

  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近期,湖南、重庆等省市已经开始了区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工作职务流转更换、干部队伍新老交替、领导班子新陈代谢等将成为换届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得到晋升或者转到满意的岗位自不待言,但当或退或留,或转到艰苦岗位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是“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还是四处公关、软磨硬泡或者找借口、谈条件,就体现出一名共产党员是否具有真正的党性和修为。

  1938年11月,中央军委政治部找李先念谈话:“先念同志,组织决定你到八路军第一二九师当营长,你有什么意见吗?”当时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部队缩编,干部降一两级是正常的,但从军级降到营级,是极为罕见的,李先念却毫不犹豫地回答:“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

  “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是真正的共产党员的共同底色。老一辈革命家、福建宁德原地委书记李天瑞生前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要服从组织安排,党叫干啥就干啥。”20世纪70年代,李天瑞恢复工作后,当时他的组织、人事关系早已调到省里,子女也希望他回省城工作。然而,当接到组织要他到闽东水电站工程工作的通知后,李天瑞二话没说就直奔一线。后来组织上又调他到地处深山的贫困县屏南任县委书记。妻子担心那里山高水冷,对患气管炎的他不利,可他却说:“条件好的地方可以不去,到贫困山区应坚决服从。”

  “组织”是党的生命线。1922年的二大党章第四章“纪律”即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在革命年代,我们党依靠强大的组织性,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依靠着坚强的党组织,带领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告别了“一穷二白”,建立起一个社会主义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到今天已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然而,面临国内外的机遇与挑战,面临“两个一百年”的艰巨任务,组织性只能加强,不能丝毫有所放松。

  个人服从组织,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每一位党员,都要认识清楚个体和组织的关系。每一位党员的成长,除了自身努力之外,更重要的是靠组织培养。现实中,有些干部摆不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有了成绩认为是自己的,被提拔了觉得是应该的,稍不如己所愿,便认为是组织错了或者亏欠自己。这种动辄对组织妄加揣测和议论,乃至试图以消极抵制来对待组织决定的错误思想非常危险。党内有党内民主的渠道,如果对组织安排确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党内渠道反映和沟通,但这并不能动摇“个人服从组织”的基本原则。

  “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这是党章对党员义务的规定。党员干部应该把党性放在第一位,时刻服从组织原则、执行组织决定,在组织需要的时候牺牲和奉献,这才是有大局意识,才是政治上的明白人。

  (严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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