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天下:我想圣人也会丢这鞋

2016年05月24日 17:12:34 | 来源:江苏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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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员/杰文津

  要问我对这个小青年用丢鞋来抗议在公共场所严重失礼之人的态度,我只有一个 字:好!很好!非常好!

  为什么好?首先,圣人说就是好。《论语 宪问》一节里说:孔圣人的老哥们儿 ,原壤,在一处公共场所等着和孔子空子见面。孔子赴约时看见他坐在路边,叉 开着大腿、抠着脚,毫无愧色。孔老夫子气的三尸神暴跳、五灵豪气腾空,指着 原壤就骂:你丫打小儿就这二流子样,一家老小的脸都给你丢光了!老了老了, 非但没混出个人样来,居然还是这么五脊六兽、不靠四六!真真是老而不死是为 贼也!骂着不解恨,还要”以杖叩其胫”,动上手了。

  看看,孔圣人对自己的小伙伴要求多严格!在公共场合不就叉个腿么?不就脱个鞋么?不就抠个脚么?一个做过鲁国政府总理兼公安部长、最高法院院长的高知老干部,不但骂出了”老而不死是为贼”的千古金句,甚至还直接动上手。要这 么看,丢鞋又算得上什么?

  再说,法律也没说丢鞋就不好。首先,无论从刑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角度, 丢鞋自然是够不上管辖。就算是鞋的所有者要求赔鞋,那也是一个简单的民事纠 纷。而一旦转入民法调整的领域,丢鞋就更可能具备法律的底气。《民法通则》 以及实施规定都承认了公民一定范围内”自力救济”的权利。说白了,就是在不 能或不便由公权力出面维护公正权利的情况下,”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权利。又 不打人,又不骂人,既然你在该穿鞋的地方不穿鞋,我又不想与你臭味相投,那 用丢鞋的办法”小惩大戒”,反正我觉得符合”自力救济”的法律精神。

  不用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们心理都有数,今天的公共文明素质问题与收入无关、 与教育无关、与身份无关,今天的公共文明之所以在一个所谓五千年礼仪之邦成 为与艾滋病同级别的顽症,与规训无力有关、与城乡文明冲突有关、与社会整体 无知冷漠有关。我担心的不仅仅是今天公共领域内普遍存在的无礼,我更担心这 无礼形成惯性背后的社会性无耻,而更更担心的是有人会认为这无耻在今天的时 代环境下理所当然。

  孔子周游列国兜售政治理想落空了。但对于无礼之徒他说:小子可鸣鼓而攻之! 这一点,我愿人人心同圣人。

  本文系评论员杰文津为江苏广电新闻中心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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