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 4岁以下儿童乘车不得“裸奔”

2016年05月02日 06:49:08 |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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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实施的《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很多规定都落到了实处,比如,条例特别关注到了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应当安排其在后排座位就座;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的,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规定?目前监护人有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呢?我们的记者也特地来到小学以及幼儿园的门口,来看看情况怎么样。

  一大早,这家小学门口就已经来了许多送孩子上学的车辆,家长们也非常遵守交通规则,都是即停即走,那么,他们有没有关注到车里孩子们的安全呢?我们来看一下。

  家长们都很有安全意识嘛,基本都知道让孩子坐在后排!等等!同学,回家后一定要记得提醒爸爸妈妈: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坐在车的前排很危险!

  驾驶员朋友可能也有这样的感觉 小孩没有坐安全座椅的时候 小孩在后面玩 自己踩一脚刹车 踩得急了 小孩会在后面往前一撞或者滑倒 如果安装了安全座椅 就可以把孩子固定在上面 安全带的设计是根据成人来的 受力点是 你的肩膀 胸口 即使用安全带 也会勒住孩子的脖子 不少父母都觉得,让孩子坐在自己腿上,有大人的照看应该狠安全,但是这样的行为背后是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今年4月19号,南京312国道两辆小轿车相撞,由于没有配备安全座椅,一名1岁的宝宝受伤休克,当时孩子就是由家长抱着坐在后排座位的。

  今年一月初,在四川成都,一个孩子独自坐在副驾驶座上,也没有配备安全座椅,车辆转弯时,竟然把孩子直接甩出了车外! 这里要给所有的父母以及监护人看一组数据——2015年南京市16岁以下儿童交通事故大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的伤亡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事故占总伤亡事故的4.7%,未成年人伤亡人数占事故总伤亡人数的6.5%。在所有的车祸事故中,孩子更容易受伤。这一次《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就针对这个问题,向监护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南京市玄武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 王萍 我们就规定了 四周岁以下的儿童 在汽车上必须要有安全座椅 同时也规定了 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 不得单独坐在前排座位 这也是考虑到 未成年人自身的认知 判断 自我保护能力 以利于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 能够较大限度地减少伤害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邱鹭风  实际上给所有的监护人设置了这样的法定义务 今后 有关的机关来配合 履行他们的职责 这个时候就有法可依 比如说 交管部门 这个时候就可以进行专门的安全座椅的检查  江苏城市频道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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