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警方捣毁一卖淫嫖娼浴室 女业主有前科

2016年04月04日 11:23:10 |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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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网讯(记者周朝晖 通讯员崔龙)一名中年妇女曾因容留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天、罚款10000元,被惩处后理应悔改;但其经不住容留卖淫嫖娼来钱快的诱惑,遂重操旧业再次在浴室内容留卖淫嫖娼,结果又被民警在执法巡查中当场查获。4月1日,据办案民警介绍,涉嫌容留卖淫犯罪嫌疑人、浴室女业主许某已被海门警方依法予以刑拘,两名卖淫女和三名嫖客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3月29日晚上9时许,海门市公安局海门港新区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公共场所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当民警一路巡查至四甲镇人民路上的一家浴室时,发现地下室内显有异常,随后,民警深入其间,当场抓获涉嫌卖淫活动的女子向某、王某,以及涉嫌嫖娼的男子丁某、刘某、李某。

  经查,当日晚上8至9时,女子向某在浴室地下室包厢内与泰兴籍男子丁某卖淫嫖娼;妇女王某在浴室地下室另一包厢内与泰兴籍男子刘某、海门籍男子李某先后卖淫嫖娼,向某得嫖资150元、王某得嫖资260元,与浴室老板许某五五分成。

  经讯问,今年53岁的妇女、浙江天台籍的浴室业主许某交代:半个月以来,以抽卖淫女卖淫所得二分之一收入容留卖淫嫖娼的事实。进一步调查发现,许某在2011年曾因所开的浴室内存在卖淫嫖娼行为,被海门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3天,罚款10000元。今年3月15日左右,女子向某、王某到许某浴室找工作,与许某商量卖淫嫖娼时,她虽然有点害怕,但想到容留卖淫嫖娼钱来得很快,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同意两名女子在她浴室里卖淫。案发后,女子向某、王某,男子丁某、刘某、李某,也分别向警方交代了在浴室卖淫嫖娼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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