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份工作报告“新鲜出炉”,涉及到打击金融证券领域犯罪、严惩个人极端犯罪、严查基层腐败、破解执行难、防止冤假错案、保障法官从业环境等诸多领域,字里行间都是亮点,可谓“狠招”多多。而稍微留心,还会发现这次的“两高报告”中,还列举了20多个具体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到非法集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今天,我们就通过其中的几个案例来解读“两高报告”。
(案例一:e租宝非法集资案)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线运营“e租宝”,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非法集资,吸收资金500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2015年12月,公安机关对此依法立案侦查,2016年1月,检察机关依法批捕21名涉案嫌疑人。
从去年到今年,“e租宝”案引起轩然大波,对于这种涉众型经济犯罪,最高检直言要“突出打击”,最高院也明确提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等案件,规范金融行为,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案件的研究和审判指导。
(案例二: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
2008年7月,谢某等4人未经审批采矿占用林地,严重毁坏林地植被。2015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就此向福建南平市中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谢某等4人在判决生效起5月内恢复被破坏的林地功能,同时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3年,否则要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共计237万余元。
这是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后,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下,一些地方对破坏环境案件不以为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为了严查破获环境资源背后的黑手,两高齐发声,表示将对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进行专项立案监督,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案例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3年至2014年,福喜公司及杨立群等10人,先后将过期的烟熏风味肉饼、冷冻腌制牛排等,进行再加工后对外销售。2015年9月,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今年2月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被处罚金,10名被告被处有期徒刑。
两高报告显示,今后,检察机关会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各级法院将妥善审理食品买卖、餐饮服务等民事案件,严格追究违法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在今年的“两高报告”中,还有一起“小案例”:浙江的贝某在途径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经过人行横道没有停车礼让,被交警罚款和扣分,贝某不服,提起了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贝某败诉。这样一个小小的案例却折射出了大文明。同样,透过两高报告中这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也彰显了法治的力量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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