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寻常!习总这次讲话打破惯例

2016年03月10日 07:14:02 | 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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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心的岛友会注意到,今天出版的《人民日报》2版要闻上,有一篇习近平的讲话,整整占了大半个版面。讲话是3月4日下午,也就是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第二天,习近平参加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这是习近平在两会开幕后的首场活动,因而备受关注。

  不同寻常的是,2013年到2015年的三次到组参会,习近平分别参加了科协、科技界委员联组会,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会和民革、台盟、台联委员联组会,围绕科技创新、民族工作、两岸关系等作了重要讲话,但这三场活动的讲话都没有全文公开,有的只是新华社通稿。

  而今年的这次活动,除了当天的新华社通稿外,4天后,又将讲话原文刊登在党报上,足见高层对这次讲话的重视,这其中的份量不容低估。而在岛叔看来,最要害的莫过于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治、经济地位的再一次明确和重申。

现实

  三十多年过去,中国对非公有制经济早已跨过了政治心理上的排异期,民营企业家也不再对“大款”“个体户”“私营业主”之类的称呼感到不安,很多人当劳模、政协委员、入党、提干,2007年,呼吁多年的《物权法》正式通过实施,明确保护私有财产,中国在政治、社会层面上早已包容接纳了非公有制经济。

  但我们也不得不警惕一些现象。

  比如随着近些年反腐的深入,不正常的政商关系在被广泛反思的同时,舆论重提企业家“原罪论”,以为无官不贪、无商不奸,这种过于极端的看法把改革开放变成了政商勾结、攫取利益的历史,忽视了企业家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正面推动作用。又比如这些年,很多民间资本投资无门,在股市、楼市、债市来回游窜,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资本逐利是天性,我们刚应该反思政府如何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用政策去引导资本投资走向,让更多资本进入实业,安心生产,而不是在意识形态上再对资本产生恐慌甚至打压。又比如对政治环境“非左即右”的误读,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改革的共识,扰乱了改革的军心。

  经济新常态下,怎样让非公有制力量不要游离在改革之外,政府也在做探索:国企改革中的混合所有制探索,地方基础设施投资的PPP模式、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注意维护政治环境的稳定、法律的权威和政策的延续,避免人为引起非公经济的莫名恐慌和担心,一定要让同样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他们彻底安心。

  所以,习近平重申了三个“没有变”:

  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

  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所以说叫“定心丸”!如果我们回顾历史,可以更好地理解“定心丸”的深刻含义。

历史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

  熟悉新中国历史的人,对建国后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造过程并不陌生。1953-1956年,政权巩固后,中央政府在经济制度上对非公有制经济开始了“一化三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逐步变为公私合营。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则采取了合作社的道路,四年后,公有制成为我国唯一的经济基础。

  当时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受苏联的影响很深,经济建设也就严格遵循“老大哥”苏联的模式来,觉得社会主义就等于公有制,任何非公有制都是“资本主义尾巴”,必须要割掉。

  当然,片面强调“一大二公”的结果,历史早有定论。

  改革开放后,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和解放也经历了非常曲折的过程。可以说,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正名,就是一部改革开放的历史。中共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和政策演变,经历了“补充论”到“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平等发展论”。

个体工商户

  文革结束后,一大批知识青年返城,城镇面临着700-800万人的就业压力,所以当时中央开始允许“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等个体劳动,但不准雇工”。注意最后一句“不准雇工”。因为在当时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雇工就存在着剥削,社会主义都消灭了剥削了,怎么能雇工?所以,当时对个体劳动的经济模式“网开一面”,但对需要雇佣工人的“私营经济”却一直不敢松这个口子。

  198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了《关于广开就业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提出“在我国,国营经济和集体经营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根正苗红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在这之外,有了一个“必要补充”,就是个体经济。那个文件里还提到,“对个体工商户,应当允许经营者请两个以内的帮手,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五个以内的学徒”。

  从一个人到几个人,中央文件的突围显得极为小心翼翼,学徒、帮手,刻意回避了“雇工”两字。不过,那个文件中也提到了,“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根本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抉策,决不是一种权宜之计”。也就是说,非公有制经济形式会长期存在,这也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重要认知,也是一个“定心丸”。

  一年后,中共十二大召开,提到劳动者个体经济的政治经济地位时,用了“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的表述,比1年前,多了一个“有益的”,从效果上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

  不过,个体经济的发展,必然会牵涉到雇佣工人的问题,你总不能让人生产扩大了,还这几个劳动力吧。但那个时候如果工厂主雇佣了过多工人,就会被扣上“资本家”的帽子,这是政治上的“不正确”。所以,对于这种民间早已开展的超员雇工问题,中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没有公开宣传,展现了改革宽容的态度。

  在1987年10月的中共十三大之前,中央高层也对个体经济释放了很多善意的信号,比如胡耀邦鼓励青年人自谋职业,说“凡是辛勤劳动,为国家和人民做了贡献的劳动者,都是光彩的”,邓小平“先富后富”的提法,都给个体经济在吃“定心丸”。

  所以,这段时间,个体经济成为改革开放最活跃的前沿。从1979年到1986年,个体经济由31万人发展到1211万户,1846万人,这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跨越。

正名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终于为私营经济正名,提出“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而且“在不同的经济领域,不同地区,各种所有制经济所占比重应当允许有所不同”。存在雇佣关系的私营经济第一次站在了阳光下。

  非公有制自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后,重新获得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的合法地位。

  突破这个关口后,接下来就是在中央和国家层面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各种表述了。比如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直到2012年,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等等。

  非公有制经济从“补充”的边缘角色,逐步变成“重要组成部分”,到“平等发展的市场主体”,岛叔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回顾这段历史,可以看到思想解放的不易。

曲折

  不过,30年的改革开放历史中,非公有制经济不是一直顺风顺水,也经历过波折。

  1989年,受到国内政治风波的影响,在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同时,错误地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当做“私有化”、“资产阶级自由化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加以批判,在一段时间内造成党的政策似乎要变的紧张空气。

  人心不稳。据1989年8月12日的《人民日报》报道,这年上半年全国城乡个体工商户逐月下降,6月底比1988年底的实际户数减少218.4万户,从业人员下降361.6万人,分别下降15%和15.7%。私营企业也从1988年底的90581户减少到1989年底的76581户,减少了14000户。这是1979年以来,个体私营经济唯一下降的一年。

  所以,1990年至1991年,中央重申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不变的方针,明确“对现在的私营企业主不应和过去的工商业者简单类比和等同,更不要像50年代那样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稳定了人心。接下来,就是大家熟悉的邓小平南巡讲话。中国的改革进入一个新时期。

  “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开放是历史潮流,浩浩荡荡,谁也挡不住,谁也别想走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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