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布的目录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的配套政策,这也是万部长此前谈到的“新能源层出不穷利 好政策”的重点政策之一,与笔者此前撰文四个关心内容:混合动力汽车是否受益、税务差异化征收、新能源汽车自主化率以及低速电动车等方面来看,仅将税务差 异化将特斯拉ModelS排除在外,其它暂时没有看到太多的信息。
回顾此前公告内容的条件来看,首批名单涵盖面很小,而具有相应资格车辆未来可能更多,“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中层提到五条资格,即 “第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第二、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第三、纯电动续驶里 程须符合附件1要求。第四、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 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第五、通过新能源汽 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它里面谈到了三点:纯电动车、插电(增程)混合动力以及燃料电池等三款车型,目前来看,整个目录来看,体现几个信息:电动车是第一主导方向,客车的受益面最大,就目前来看,对于电动车的利好是非常明显的,同时后续的目录笔者仍然坚持另外两个出发点,在此进行探讨。
三年半的时间能够给新能源汽车喘息之机。
按照目前的购置税的税率,价格高达十数万甚至数十万的新能源汽车,免除购置税并不能被简单忽略,这项购置税的减免,不是像新能源汽车补贴那样,进行 所谓的退坡,而是持续了三年多的时间,政策显示“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加入减免两、三万元税款,同时减免三年,这部分成本可以抵消掉大部分电池的费用,这样的情况下,配上此前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这部分车型接近市场还是非常具有可能性的。
并且2017年之后,接近2020年五百万辆的纯电动计划,这个政策继续执行的可能性很大,至少能达到2020年,这样六年的时间,足够让我们这些汽车制造商拿出足够的产品去接近消费者了,所以,这个政策利好是非常明显的。
目录需贴近市场、激化市场。
就像我们此前谈到的那样,这项政策的关键不是利好不好,而是受益面的问题,谁将受益,或者什么样的技术平台受益,才能够让我们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顺畅,这些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可能你也感知到了,我要谈的是更贴近市场的混合动力汽车。
公告谈到的受益的对象是“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这也符合了国家在新能源汽车向纯电动、燃料 电池方向持续跟进。政策里面抛弃了混合动力汽车,事实上混合动力汽车技术是当下最成熟、对于改善环境、降低能耗最为显著和成熟的技术,当然,文件中提到的 “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不出所料的话,应该是满足多少续驶里程的插电混合动力汽车,至少不会低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油消耗核算办法” 中提到的五十公里纯电动续驶里程,甚至可能会更高。
从技术或者市场角度出发,笔者认为此点是政策一个不足之处,应该给予混合动力汽车,特别是优秀的、节油率高的混合动力汽车机会。它有两个好处,第一 让消费者对于电能驱动车辆有个认识和了解的过程,第二节能率高的混合动力汽车对于改善环境、降低能耗功不可没,特别是在纯电动车汽车充电桩不完善、电能结 构及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混合动力汽车可以有效避免这些问题,这个时候舍弃了这个技术,从效果上或许会打了折扣。
本土化研发应成为目录重点考虑对象。
另外一点,笔者想要谈到的内容是此次利好政策应该照顾自主汽车,或者照顾本土研发的汽车企业,这点对于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非常重要,关于德国总理默 尔克的来访,大家都在关注中国自主汽车能否在新能源汽车占据相应的优势,大众汽车能否在中国实行更多的本土化研发,不过,这次优惠政策又让人看到了四个字 “包括进口”,这意味着电动车领域,中外电动车在中国都能够享受同样的优惠。
毫无民粹的意见是,减免进口纯电动汽车购置税并不合理,本土研发、本土生产等情况应该成为条件之一,中国市场不是缺少几辆电动车,而是缺少一个电动车发展的底蕴与环境,本土研发和生产才能造出更多的电动车发展环境,才有利于大范围推广。
事实上,大家都在抱怨我们之前合资政策并没有给予中国汽车行业带来技术,这并不是说此前的政策有问题,而是此前的政策太过于幼稚、没有考虑到本土研 发的部分,如果当时就进行了设置,这样的门槛至少比现在要好很多,所以,现在新能源汽车作为一个新的门槛,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考虑,这样才能够让我们的新 能源汽车发展更好。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