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创新评审理念

2016年01月27日 14:46:51 |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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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始终紧扣为政府投资决策服务的宗旨,以服务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为主线,始终坚持从制度上保障评审工作有序开展,以一套较为完善的财政评审体系,初步实现了评审体系的系统化、评审程序的规范化、评审过程的公开化、评审报告的专业化和评审结果的科学合理化,形成了创新评审理念、前移评审关口、扩大评审范围、改进评审方法、职责明晰的评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以财政评审信息系统为依托的“先评审后审批”、“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结算”、“先评审后支付”的高效评审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评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和操作程序规范。

  修订基础性制度明确评审职责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提升评审管理办法对评审工作的指导性和约束力,进一步推动评审工作的规范发展,评审中心根据近年来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苏州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现行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新的评审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由市政府批转执行。

  根据新的评审管理办法,中心先后制定了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内部操作流程,进一步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保证评审工作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评审记录有据可查,推进财政评审工作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程。为落实省委巡视组对本市工程建设领域的巡视意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过程变更和合同执行监管,还对过程跟踪评审办法进行修订。为统一评审报告格式,规范评审报告编制基本内容和要点,该中心专门制订了概算、标底、过程跟踪和竣工结算四类评审报告的格式样本,编制市财政投资评审报告要点通知,其中包括对编制概算、标底、结算、过程跟踪、征收搬迁和竣工财务决算等六类评审报告的要求;同时,针对因项目方案变更、招标答疑及招标时间延期等客观原因,而导致评审报告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制定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报告调整工作流程。

  为履行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备案中涉及内部的管理职能,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明确主管业务处室和评审中心的职责范围,明确了工程变更备案涉及内部管理的有关事项,理顺了变更备案管理工作程序。为规范造价评审中的招标文件审核工作,中心专门梳理招标文件审核要求,制定了统一的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文件补充格式条款评审建议书,在项目概预算评审资料交接时,预先将相关管理要求告知建设单位,统一评审招标文件审核尺度,帮助项目建设单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减轻后期审核招标文件的工作压力。为节约财政资金,该中心统一做法,全部统一招标控制价计算方法,且备注了计算公式,招标控制价预计均可在原基础上有所下降。

  制定复核制度提升评审质量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制定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复核监督管理办法,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主要对评审依据、评审规范和程序、评审时效、评审结论和评审建议等方面进行复核监督,以加强对市评审中心内部及协审单位的考核管理。同时,按照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内部操作流程的要求,成立评审中心重大项目专业评审小组,制订造价专家库专家任务委托流程,通过明确的流程来充分发挥工程造价专家库的技术优势,提升了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

  中心还按照竣工结算评审管理办法,结合相关评审工作经验,提出“依托咨询单位,抓住重点,兼顾一般,协审过程积极参与,评审初稿全面复核”的工作原则,针对轨道项目评审内容的特点,明确施工类、设备采购类、监理检测服务类等合同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总体思路。同时,2015年总结前期评审经验,在解决协审单位标底编制、变更审核、工程量清单调整造价咨询业务费合理调整的同时,对各阶段造价咨询费的支付提出明确的奖惩条款,在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中引用造价咨询工作质量保证金条款,旨在用合理的费用和有奖有罚的制度有效保证协审工作质量。

  完善考核管理提高评审效率

  为加强对协审质量、效率的监控管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严格审核协审报告考核打分,对每个单位、每个项目、每个协审人员进行考核,专门制定造价协审项目分配办法,旨在考核结果与协审项目挂钩,确保协审质量与效率。为解决日益增长的评审任务与评审人员不匹配情况,中心将有限的评审资源集中到重点项目、重要环节及重要领域中,对建设规模低于30万元的协审项目实行简易评审程序,抓大放小,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为规范社会中介协审单位造价协审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中心按照“考核为本、单位举荐、社会监督”的原则,制定优秀造价协审人员评选办法,提高造价协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此外,结合协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了协审考核结果争议处理办法,对每位评审工程师的打分有疑问或对考核结果有疑义的,可按照该办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申诉,形成双向考核的局面。

  创新评审制度拓展评审业务

  为加强对市级土地储备资金项目的评审,建立市级土地储备资金项目评审机制,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门制定市级土地储备资金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为进一步开展土地储备涉及的开发工程、定销房建设、征收(搬迁)、收储成本财务决算等评审工作奠定了制度和程序性基础。双方紧密沟通,积极配合,部门职能优势互补,对相关联的项目实施有效监督和评审,控制风险点,发挥评审职能优势,专门制定与局监督检查处建立联动评审机制,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联动的全程跟踪监督检查进行有益的探索。

  为前移评审关口,从源头上优化设计,减少资金的浪费,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还尝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设计优化评审机制。通过项目设计指标差异比对,向相关专家咨询、了解,经多方沟通,克服了抵触、不理解等情况,在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对项目进行了设计优化。为加强市属国资公司实施的经营性项目或部分经营性项目财政评审的规范性,中心专门发文明确评审范围与评审要求,并制定了统一格式的委托评审通知书,明确了财政评审范围以及评审做法。在做好评审系统基础数据维护、评审系统备份、系统疑问解答等日常维护的同时,中心还根据评审管理的最新文件规范,对评审系统协审人员年度评优考核、报表、项目考核、考核争议申诉、协审项目分配、系统邮件通知、子项评审预估金额控制等进行调整,并增加了未办项目变色预警功能,将造价和轨道协审人员库互通,使系统功能与评审制度规范协调一致,保证评审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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