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新镇一名中年妇女因不愿上缴所持有的一张百元假币,竟在银行大堂上演了一出闹剧。
这名中年妇女是安徽人,姓黄,在我市北新镇做些小生意。听闻新版百元人民币发行,她带着几十张旧版的百元钞票前往镇区某银行网点兑换。然而,在验钞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发现黄某带来的钞票中有一张是假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张假币要盖上假币印章,并当场予以收缴。一听自己的钱要被没收,白白损失一百元,黄某当即就不干了。黄某称钱是自己带来的,哪怕是假币也要还给她。银行工作人员对她进行耐心解释,但黄某不依不饶,在银行大堂内大喊大叫,还不停敲打柜面玻璃,谩骂工作人员。无奈,银行方面只好报警。
民警告知黄某,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可由金融机构人员当面予以收缴。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在民警的教育和劝说下,黄某最终停止吵闹离开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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