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夫妻搭乘公交 行驶中执意要下车被撞伤

2015年12月04日 14:44:54 |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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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8点多,崇安区高墩桥上发生一起蹊跷的交通事故:一对中年夫妻在公交车行驶途中坚持要求下车,驾驶员无奈之下同意了,谁知这对夫妻刚下车,其中的男子就被后面开来的小车撞了。

  记者接报赶到现场时,交警正在处理事故,伤者已被送往医院,公交车上的乘客已自行下车离去。当事公交车和撞人的小车停在车道上,占去了两条车道。正值上班高峰,而高墩桥段又距无锡火车站很近,车流量很大,一时间道路拥挤不堪。

  当事公交车驾驶员感到很无奈,他说他开车行驶到高墩桥附近时,车上一对中年夫妻坚持要求下车,无论他怎么劝说都没用。因为担心夫妻俩骚扰自己开车,他只得同意两人下车。此时正值上班高峰期,公交车开在中间车道上无法靠边,因此他直接打开了车门,夫妻俩随即下车。旁边车道上一辆小车似乎没想到会有人突然从公交车上下车,刹车不及撞上了其中的男子。

  “幸好这个时间段车子多,速度都不快,不然很危险。”目击者王先生表示,早上他骑自行车路过时,正好看到公交车突然开门,当时他以为公交车出了故障,谁知车上下来一男一女,紧接着旁边车道上一辆黑色小车就撞到了男子。从现场看,男子伤势不重,头部磕伤了,但人很清醒。从医院也了解到,伤者姓肖,57岁,头部受伤,但无大碍,很快就能出院。对于自己强行要求下车的原因,肖某不愿多谈。

  在该事件中,责任该如何认定呢?从公交公司了解到,公司有规定非站台严禁上下客,除非有紧急情况如乘客突发疾病、车上发现危险物品等,才能临时停靠。对于该事件,需要经过调查后才能判断是否对驾驶员进行内部处理。法舟律师事务所范凯洲律师认为,在该事故中,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是撞人的黑色小车,伤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公交车驾驶员,需要看他在停车前是否提示了后方车辆,若有,则不需要承担责任;若没有,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件事中,公交车驾驶员是担心伤者骚扰他进而影响到他开车,而骚扰驾驶员是一种危害其他乘客安全的行为,因此可以说驾驶员停车是一种避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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