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记者 瑞琳)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失独老人更需关注。我市失独人员状况如何?记者近日从市人大获悉,市卫计部门在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时透露,2014年度,全市登记在册的49周岁以上的失独人员达3242人。
在今年年初的市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李贞玲提交了“关于加强失独老人优抚的建议”,呼吁关注失独老人。李贞玲建议,建立健全失独老人权益保障机制,设立专项保障基金,定期提供经济补助,并将医保政策向失独老人倾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服务。
市卫计部门答复建议时透露,2007年我市建立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殊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施帮扶,标准是每人每月120元,2013年起标准提高到500元。2014年度,全市登记在册的49周岁以上的失独人员3242人,发放特扶金1910.67万元。
市卫计部门表示,失独家庭不仅仅需要物质的资助,更需要精神的慰藉,今后将继续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针对失独家庭的服务工作。
“倡议建立心理咨询工作室。” 市卫计部门希望相关部门以市心理卫生中心为龙头,充分利用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建立针对失独家庭的心理咨询工作室,针对他们的精神需求进行心理疏导。
“积极探索养老帮扶无偿服务。”市卫计部门将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对失去独生子女家庭的资格认定、人口计生部门失独家庭的信息共享等工作。民政部门以资金购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失独老人提供的无偿服务。优先安排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失独老人进入养老机构,并给予适当费用减免。建立以乡镇(街道)敬老院为龙头、村(社区)“养老服务站”为骨干、其他民间养老机构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帮助失独老人解决后顾之忧。
市卫计部门还透露,争取提供系列特殊医疗服务。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将开通“绿色通道”,为失独老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预约专家门诊、优先享受医疗检查的服务。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失独老人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失独老人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减轻经济负担。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失独人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