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首起海事刑事案件当庭宣判

2024年03月26日 19:42:02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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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南京海事法院对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采矿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这也是南京海事法院受理的首起海事刑事案件。

本案是一起在海上非法采砂并运输至江苏境内售卖的刑事案件,查扣的海砂近14000吨,价值34万余元。大量无序开采海砂,不仅影响生态环境稳定,同时未经淡化的海砂用于建筑业,也会危及建筑安全。

案件中的两名被告人李某、张某,虽都不是非法采砂的直接实施者,但两人在明知这批海砂是非法采挖来的情况下,依然选择非法购买以及非法运输和销售,已经与采砂者构成了共同犯罪。最终,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当庭判决两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十个月,并宣告缓刑。涉案海砂拍卖价款为46万余元,考虑到生态修复的需要,法院还判决将涉案海砂拍卖款中的溢价部分依法作为生态修复金,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说:“这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开展的海事审判(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改革试点,具有特殊意义,是对建立海洋全方位、立体化专门司法保护体系的进一步深化探索。可以使同一犯罪行为涉及的刑事和公益诉讼程序衔接更为顺畅紧密,发挥已建立业务协作关系,进一步筑牢保护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治屏障。”

由于海砂开采的特殊性,上游采砂者不易抓获。本案的宣判,体现出不仅对开采者从严打击,对非法运输、售卖、收购海砂行为也以非法采砂共犯论处,对下游的销售形成威慑,对维护江苏建筑安全、惩治海上犯罪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陈忠耀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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