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2024年2月5日通过)(摘要)

2024年02月06日 20:06:40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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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南京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4年2月5日通过)

(摘要)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委书记信长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张忠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强调,做好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思想引领、固本培元,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持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持常态长效、纠树并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更加突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更好发挥巡视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构建基于江苏实践的监督体系;坚持争当表率、争做标杆,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本色,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黄蒙 编辑/张萌)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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