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
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即日起至3月底,南京交警在全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和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从源头监管、路面执法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为节省时间
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闯红灯、逆向行驶、走快车道、越线停车
......
并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找到各种借口
“抄个近道,逆行不碍事”
“这儿没交警,不戴头盔没人查”
“不闯红灯,就越了点线没关系”
……
他们中有的
已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损失的,不仅是“时间”!
案例一
2024年1月11日,南京溧水区栖凤路与秀园路交叉路口,孙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按交通信号灯行驶,与翟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孙某受轻伤
责任认定
经认定,孙某闯红灯通过路口,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翟某路口未减速通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二
2023年12月2日,南京江宁区上秦淮大街,王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结果与鲍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王某受伤。
责任认定
经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王某闯红灯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
更有甚者,与机动车抢道
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甚至横穿马路
严重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
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案例三
2024年1月5日上午,江宁新亭莱茵达路口,宋某骑行电动自行车“鬼探头”式横穿马路,与正常直行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
责任认定
经认定,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四
2023年12月25日,南京雨花西路,王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因疏于观察前方路况,撞上正在等交通信号灯的小车。事故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
责任认定
经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以上几起事故都是由于
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闯红灯
违规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导致
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
电动自行车随意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
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不要闯红灯!
不走机动车道!
各行其道才能更安全!
每个交通参与者
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南京交警将持续严查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走快车道、不戴头盔以及无牌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超标电动自行车套牌等违法行为,对城市主次干道路口、国省干道主要路口和集镇道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事故高发的乡镇、路段,集中优势力量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