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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意见》自今年2月5日起施行。
《意见》共17条措施,有助于促进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这“三大工程”建设,加快形成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意见》提出,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在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方面,《意见》提出,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完善住房租赁相关企业综合金融服务。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张允熙 赵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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