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6日 12:12:59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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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场监管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两个账号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探店视频,向网友推销美食,还附有链接,但视频并未标注"广告"字样。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这类视频属于互联网广告,应显著标明"广告",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涉案MCN机构负责人承认,了解相关法规,但因担心挂上"广告"字样影响视频流量,便没有标注。最终,该机构被处以2000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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