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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2月1日起,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不少人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一些要求,还存有疑惑,对此,税务部门也再次做出提醒。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在取得证书的年度享受3600元的定额扣除。但各类培训结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不属于可以扣除的继续教育证书。
子女教育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均为每位子女每月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如果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则另一方不可填报该子女扣除;若选择均摊,双方都只能选择50%扣除标准。此外,当子女受教育阶段发生变更,或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及时进行更正。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其赡养支出,可享受最高每月3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扣除额,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提醒大家的是,政策中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其他亲属长辈以及尚有子女在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不属于赡养老人扣除的范围。
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每年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但是不包含纳税人父母的医药费用支出。并且扣除时,只能由父母、夫妻中的一人扣除,不要重复享受扣除。
同样,在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中,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金额为每月1000元。另一方则不能扣除。
对照相关要求,如果出现填写错误的情况,可以在专项附加扣除中进行更正,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底部菜单栏“办税”,按步骤操作即可。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郑丽丽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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