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近年来,宿迁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以更高的“含绿量”推动城市更高质量发展,生态之树硕果累累,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宿迁呈现在人们面前。
美丽宿迁活力十足:
1—7月,全市PM2.5浓度为3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3%;
空气优良率为69.8%,优良天数148天;
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水体比例为94%,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
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9月5日上午,“推动宿迁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召开第四场——“打造江苏生态大公园”专场,市生态环境局担任本场“主发布官”。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增银: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宿迁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切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具体体现在“五个高”上
一是狠抓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在打造高标准环境上发力。
铁腕治气让空气更清新。统筹实施2300个治气工程,1365项重点治气项目完成1313项,完成率96.2%;449个VOCS源头替代项目100%完成。
综合治水让水体更清澈。搭建水专项平台,整合107座自动站数据,并科学谋划治水项目236个,已完工147个、在建86个,全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同比增长7.8%。
系统治土让土壤更安全。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79家,对36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开展风险管控工作,组织开展26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
二是加强示范创建,持续推进保护修复,在创建高颜值生态上发力。
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完成《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编制,全市8个乡镇、13个行政村获评第五批省级示范镇村;泗洪成子湖“生态岛”试验区入选全省首批试点;泗洪城南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龙集镇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入选省级示范项目,共获奖补资金3241万元;“洪泽湖湿地生态修复实践案例”入选“长江流域十大生态保护与修复案例”,是全省首个且唯一入选的案例。
着力强化物种保护。完成全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共调查到物种2379种,并加大本土物种保护,出台专项文件,建立野大豆就地保护体系,全市生物多样性不断恢复。
严格实行空间管控。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高水平推进骆马湖东岸和大运河、古黄河沿线生态修复,高质量推进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二。
三是注重绿色转型,持续促进减污降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发力。
加快推动转型升级。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和企业绿色转型,今年以来全市共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42万千伏,新增光伏项目装机容量30万千伏,同比增长328.6%;5家企业入选“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21家企业被评为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推进全国首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建设,31家企业参加简易清洁生产,20家企业已完成方案实施工作,并创新开展5个省级以上园区企业集群简易化清洁生产审核,550家企业制定612个中高费方案。
全域推进“无废城市”。构建“1+4+9”方案体系,成立“无废城市 洁净先锋”党建联盟,打造无废酒厂、纺织、花木、快递、运河、园区六大亮点,并同步相关出台相关文件,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系统支撑。
四是坚持生态为民,持续加强生态惠民,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发力。
突出问题整改取得新成效。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对涉及宿迁的8个个性问题、已到期5个问题高质量完成整改,其他未到期问题按序时推进。今年以来全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噪声、异味等重点线索数同比下降42.9%。
优化营商环境展现新作为。出台《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六条举措》,助推行业重大项目落户。今年以来,服务列省重大项目16个,审批10亿元以上项目26个。
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谋划实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今年列省的30个重点工程,已完工8个、开工15个。全市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1.5万吨/天,新建城镇污水管网79.05公里,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0.4万吨/年,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0.5万吨/年。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在实现高效能治理上发力。
构建高位协调机制。坚持“统筹部门履行行业监管与推进属地主体责任落实”双发力,建立“市攻坚办+县(区)政府+市直部门”联动机制,扩大“1+1+1>3”协同效应。建立市领导批示盯办制度,制定《宿迁市生态环境高质量考核月度积分管理办法》,按月考核通报推进。
优化环境监管机制。制定《宿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建立“赔偿+代偿”补偿机制,启动“一次查清”清单式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9起,涉及金额1445万元,1起案例入选省第三批十大典型案例,并对14类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已惠及34家企业,免罚金额287万元。
健全共治共享机制。创新开展“绿票”交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协同出台《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获评全省十佳改革创新案例。加大生态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力度,累计争取中央、省级环保资金1.39亿元。
宿迁古有“第一江山春好处”的美名,今有“江苏生态大公园”的赞誉。
围绕打造富有新内涵、展现新形态的“江苏生态大公园”,宿迁正以更大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更实举措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以更快速度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以更高标准增强群众获得感,坚定不移走好绿色发展之路,力争为全省贡献出更大宿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