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推动宿迁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打造江苏生态大公园”专场召开,介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创新做法、积极成效等相关情况。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更高的“含绿量”推动城市更高质量发展,全面打造高颜值的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美丽江苏的宿迁样板,生态之树硕果累累。
数据见证美丽宿迁活力十足:1—7月,全市PM_2.5浓度为3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3%;空气优良率为69.8%,优良天数148天;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水体比例为94%,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改善环境质量,打造高标准环境
幸福生活的标配,源自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底色。
聚焦天蓝生态底色,我市开展多项空气质量专项整治,不断健全大气治理体系,以铁腕治气让空气更清新。目前,已统筹实施2300个治气工程,1365项重点治气项目完成1313项,完成率96.2%;449个VOCS源头替代项目100%完成。
聚焦水清生态底色,我市在通过试行国省考断面上下游共考且纳入高质量考核压实流域治污责任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水专项信息平台、科学谋划治水项目,以综合治水让水体更清澈。目前,已整合107座自动站数据,已完工治水项目147个、在建治水项目86个,全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同比增长7.8%。
聚焦地绿生态底色,我市坚持系统治土,持续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79家,对36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开展风险管控工作,组织开展26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同时,深化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共排查农村黑臭水体482条,完成治理403条,治理率83.6%。
推进保护修护,创建高颜值生态
全市8个乡镇、13个行政村获评“第五批省级示范镇村”荣誉称号;泗洪成子湖“生态岛”试验区入选全省首批试点……细数我市推进生态创建取得的成果,可圈可点。
良好的物种“家底”也亮出我市生态“高颜值”。我市先后出台《宿迁市加强野大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泗洪县关于加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大豆保护的实施方案》等,不断恢复全市生物多样性,并在全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中,共调查到物种2379种。
此外,我市始终坚持严格实行空间管控,通过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高水平推进骆马湖东岸和大运河、古黄河沿线生态修复,高质量推进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积极推进“绿盾”行动和国土绿化行动,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二。
促进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
面对发展新征程,如何帮助城市在逐“绿”前行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宿迁也寻准了属于自身的转型节奏。
以加快推动转型升级为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和企业绿色转型,共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42万千伏,新增光伏项目装机容量30万千伏,同比增长328.6%;5家企业入选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21家企业被评为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
在此基础上,我市同步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推进全国首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建设,创新开展5个省级以上园区企业集群简易化清洁生产审核。目前,已有31家企业参加简易清洁生产,20家企业已完成方案实施工作;创新开展了5个省级以上园区企业集群简易化清洁生产审核。
“无废城市”是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城市发展新模式。我市在全域推进“无废城市”,积极构建“1+4+9”方案体系,同步出台相关文件,并成立“无废城市 洁净先锋”党建联盟,进一步打造无废酒厂、纺织、花木、快递、运河、园区六大亮点,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系统支撑。
加强生态惠民,创造高品质生活
以优化环境展现新作为,我市通过出台《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六条举措》,进一步缩短审查审批时限,保障纺织印染、光伏材料、有机新材料等行业重大项目落户。今年以来,共服务列省重大项目16个,审批10亿元以上项目26个。
为打好生态惠民“硬基础”,我市谋划实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今年列省的30个重点工程,已完工8个、开工15个。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聚焦发展面临的问题,我市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对涉及我市的8个个性问题,已高质量整改完成5个,其他未到期问题按序时推进。同时,通过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整治,有效实现全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噪声、异味等重点线索数同比下降42.9%。
深化改革创新,实现高效能治理
构建高位协调机制,保障责任落到实处。我市始终坚持“统筹部门履行行业监管与推进属地主体责任落实”双发力,建立“市攻坚办+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联动机制,扩大“1+1+1>3”协同效应。
为深入优化环境监管机制,我市一方面通过出台《宿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建立“赔偿+代偿”补偿机制,并启动“一次查清”清单式专项执法检查;另一方面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同步推动环境监管取得更大成效。今年以来,我市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9起,涉及金额1445万元,并对14类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已惠及34家企业,免罚金额287万元。
与此同时,我市积极健全共治共享机制。特别是创新开展“绿票”交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协同出台《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获评全省十佳改革创新案例,并在全省生态系统中推广应用。
宿迁古有“第一江山春好处”的美名,今有江苏生态大公园的赞誉。围绕打造富有新内涵、展现新形态的江苏生态大公园,宿迁正持续以更大力度改善生态环境,以更实举措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以更高标准增强群众获得感,坚定不移走好绿色发展之路,力争为全省贡献出更多宿迁力量。(马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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