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江苏省委改革办与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江苏公共•新闻频道联合策划的大型改革政策解读节目《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关注“医保政策落实处 撑起惠民‘健康伞’”!
关于医保卡,不少人在使用上或许有误区。
比如:如果朋友想用我的医保卡账户买药,可以吗?
答案是:不行!
医保待遇凭证专人专用,不可以将本人医保凭证转借他人享受待遇,也不可以假冒他人医保凭证享受相关待遇,否则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轻则被暂停费用联网结算,重则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滥用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刷卡等,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个人来说,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41条及《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77条,对个人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都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事项经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低2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淮安一家医院曾因串换项目收费被举报
医保部门一查到底:
串换检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涉及违规金额超287万元;2.没有取得《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前,超资质范围开展基因检测项目收费,涉及违规金额31.8万元。
2020年9月,淮安市淮安区医疗保障局向举报人进行了奖励金的发放。
大家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欺诈骗保情况。
各地举报电话:
江苏,医保高质量发展将如何推进?如何更好地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医保公共服务在哪些方面进一步优化?如何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围绕“医保政策落实处 撑起惠民‘健康伞’”,《黄金时间》邀请到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俞善浚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丽菁
以及特约评论员张晓、路云共同进行解读、答疑解惑!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让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人办、马上办、能办好。
关注7月25日江苏卫视频道、江苏公共·新闻频道《黄金时间》。
《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将通过荔枝新闻客户端、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融媒体平台同步直播!
让改革跑出加速度,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
江苏卫视频道7月25日20:05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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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顾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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