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战略协作会在南京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建洋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具有特殊而重大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要处理好海事海商纠纷,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管理与治理,努力实现“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要不断完善海事基层智慧治理体系。要广泛吸纳各方力量参与海事基层治理,让人民群众成为海事基层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
会上,11家协作单位共同签署《加强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 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备忘录》。省法院院长夏道虎参加会议。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康健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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