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江苏下达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6600万元。对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南京市、南通市、盐城市、南京市秦淮区、南京市江宁区、太仓市、海安市、如东县、连云港市连云区9个地区按照每个设区市1000万元、每个县(市、区)600万元给予资金奖励。
下一步省财政厅还将严格落实,积极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及时修订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实施规定,及时下达奖励资金,确保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