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叶飘香,端午将至。当前正是各类粽子的销售旺季。记者今天从扬州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日前,扬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端午节前粽子市场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利群超市、元祖食品、香格里拉酒店等地进行实地查看,主要检查了上述商家销售粽子时是否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销售的粽子是否存在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等问题。
检查发现,粽子等时令商品的价格都比较平稳,未发现因过度包装产生的“天价粽子”礼盒,对部分商家存在的明码标价不规范现象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整改。执法人员现场还对商家进行政策宣传和讲解,引导商家主动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同时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市场监管部门就粽子、香包、艾草、花束等端午时令商品市场价格、计量行为发出了提醒告诫。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理性合理定价。提倡简约、绿色包装,不得与超过粽子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要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价格比较时,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经营者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经营者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通过实体店线下经营、电商平台、直播营销等各种方式销售商品时,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诱导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
广大市民如发现价格、计量等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或者12345热线,共同维护市场价格、计量秩序,营造公平、有序、良好的消费环境。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