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考试想走捷径,头发里藏微型摄像头、耳朵里带无线耳机,你以为万无一失,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6月14日,记者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扬中法院就审结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件,8名被告人获刑。
年逾50岁的张大姐一直想考取驾照,但她仅有小学文化,加之平时在外地医院做护工,工作繁忙无法抽出时间系统学习理论知识,因此几次都无法顺利通过科目一的考试。
一次聊天中,张大姐从驾校教练处得知,其爱人杲某能帮助通过科目一和科目四的考试。2022年5月,张大姐找到杲某请求帮助理论考试,杲某答应并表示,需要另外收费。不久后,杲某果然联系张大姐,在杲某的帮助下,张大姐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
杲某又将张大姐带到句容参加科目四考试,并安排双方在考试前夜碰面说明具体作弊事宜。第二天考前,杲某的同伙在张大姐的身上安装微型摄像头、信号接收器以及无线耳机。进入考场后,张大姐按下遥控器打开安装在头发里的微型摄像头,将电脑上的题目通过摄像头传送给杲某等人,杲某等人再将答案通过无线耳机传达给张大姐。结果考到一半,张大姐就被监考人员发现,被取消了考试资格。
在杲某等人的精心安排下,像张大姐这样通过考试的人还有很多。杲某从事驾照考试培训行业,和丈夫开办了一家驾考培训机构。她在教学中发现,很多考生不愿努力学习理论知识,总想找捷径、抄近路。感觉有利可图的杲某邀请蔡某某父子等人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约定由杲某一方提供考生,蔡某某一方提供作弊器材,并协助杲某报送答案。
2022年5月-11月,杲某多次组织考生在常州市J区、镇江市D区车辆管理所驾驶证理论考试中,通过安装摄像头、耳机等作弊器材在场外为考生报送答案的方式作弊8场。其中,薛某介绍考生1人。
2022年10月14日-11月16日,杲某、蔡某、蔡某某、袁某、卢某等人在J市车辆管理所驾驶证理论考试中组织作弊4场。2021年12月下旬,韩某、蔡某某、蔡某、卢某按照事先约定在安徽省X县车辆管理所驾驶证理论考试中组织作弊,尹某介绍考生2人。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杲某、蔡某、蔡某某、袁某、卢某、韩某、尹某、薛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中被告人杲某、蔡某、蔡某某、袁某、卢某系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全案的犯罪事实,法院对被告人杲某等8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因此,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所规定的考试,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被告人杲某等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多次组织考试作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定性组织考试作弊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作出相应判决。法官在此提醒广大考生,任何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都要付出代价,脚踏实地、勤勉务实才是正确的学业观。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镇法轩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