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中惊现蚯蚓导致客户解除订餐合约,为此餐饮公司将厨师长解雇。今天(5月12日),记者从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这起因蚯蚓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由被告餐饮公司支付原告厨师长2.3万元的赔偿金。
被告餐饮公司长期定点为一些公司、单位提供快餐服务。2021年7月,该公司聘用原告施某任厨师长一职,之后一个月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约定月工资1万元等。2022年4月,一家在该公司订快餐的单位发现收到的盒饭中竟然有一只蚯蚓,于是向被告发送了一张餐品中出现蚯蚓的照片。尽管被告表示歉意并承诺进行卫生整改,但“蚯蚓”事件让该单位担忧餐品的卫生状况,最终与餐饮公司解除了供餐合约。
因为少了一个大客户,两个月后被告主管以收益问题为由向施某提出解雇。三天后,餐饮公司向施某发出书面辞退通知书,称因施某出餐中出现蚯蚓、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且工作期间辱骂其他员工,已经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故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
为此双方诉至法庭。庭审中,原告认为,被告称餐中出现蚯蚓是原告的过错,但其实是其他员工疏忽和被告管理不善所致;所谓原告存在骂人、人身攻击更是无稽之谈。被告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侵害了原告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被告则辩称,由于原告在后厨管理中的失职导致餐品里出现蚯蚓,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被告有权直接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终,经法院调解,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双方还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全部劳动争议一次性处理完毕。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季燕 李慧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