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记者从南京市贸促会获悉,5月1日起,该会将为南京市企业签发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帮助企业更好享受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政策。
市贸促会法律部负责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根据早期收获计划,南京市苗木、插花、大蒜、玉米及淀粉、冷冻蔬菜及制品、纺织、塑料制品、橡胶轮胎和玩具等产业中78种品类的原产货物可在进口尼加拉瓜时立即享受0关税待遇,关税减让幅度为5%至15%。
原产地规则是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享受优惠关税的重要前提。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满足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货物完全在中国境内获得;货物在中国境内完全采用原产原材料生产;货物在中国境内采用非原产材料生产,落入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且满足相应的原产地规则;货物在中国境内采用非原产材料生产,未落入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但满足区域价值成分40%。
市贸促会表示,该会将于5月1日起为南京市企业签发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货物满足原产地规则的企业可向南京市贸促会申请原产地证书,在进口尼加拉瓜时申报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