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保护力度加大,扬州宝应等地的湖区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年增加。然而,一些人利益熏心频频对野生动物下黑手。日前,扬州宝应检察院对一个非法偷猎团伙提起公诉。
这一幕发生在2021年底,公共视频显示,一辆白色轿车在233国道上狂奔。原来,当晚11点多,扬州宝应民警在氾光湖区巡逻时,发现这辆白色轿车行迹可疑,于是将其拦下排查。正当民警打开车辆后备箱准备进一步检查时,驾驶员突然发动汽车,冲卡逃窜。
扬州宝应氾水派出所民警范昊天告诉记者,事发路段大车、卡车都特别多,嫌疑人逆向行驶,差点撞上一辆卡车了。警方看到这样的情形,为了安全考虑就不追了。
通过车辆信息,民警锁定驾驶人陈某(化名),并将其抓捕归案。在陈某的车辆后备箱内,民警发现大量已经死亡的绿头鸭、斑嘴鸭等野生动物。经审讯,陈某是一家水产品店老板,考虑到“野味”价值可观,于是联系上湖区附近的渔民马某、王某等人,谋划实施偷盗捕猎。马某、王某利用野鸭喜欢在湖边水草中觅食的习性,使用农药进行猎杀。得知活禽售价更高,马某又购买了一种名叫“阿托品”的药品,注射到中毒的野鸭体内,以达到“起死回生”的效果。
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任园介绍,这种药品能够让农药吃得不多,晕晕乎乎的野鸭子解毒。解毒之后的这些野鸭子又活蹦乱跳,卖出的价格会比死野鸭子的价格更高。
经查,马某、王某等人都有盗捕野生动物的前科。仅两个月时间,该团伙累计毒杀湖区野鸭181只,非法获利九万元。公诉方认为,马某、王某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马某、王某等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检察机关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马某等人赔偿受损的生态环境。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李明洋 扬州台/陶勇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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