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7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最新案例。如今,不少爱美的女性为了保持身材,会使用减肥药瘦身,但是提醒大家:减肥药不能乱用,更不能在网上随意购买,否则,对身体百害而无一利。扬州市民小刘就因为服用了假冒伪劣减肥药,结果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去年底,扬州市民吴女士发现女儿小刘服用减肥药后,精神萎靡。便赶紧带女儿到医院,医生诊断:小刘患上“精神分裂症”。经查,祸根就是吃了这种减肥药。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婷说:“经鉴定,这些减肥药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据了解,“西布曲明”早已被国家明令禁用,吴女士立即报了警,很快,警方就锁定了非法减肥药的生产者:应某,并实施了抓捕。
李婷说:“应某是通过其朋友陈某处得知减肥药利润大,于是她就在网上购买生产原料,并获取了制作减肥药胶囊的配比,在出租屋内生产OB蛋白瘦身、金粉世家两款减肥药。”
经查,应某通过小作坊自制减肥药,并专门请人设计包装,通过微信等渠道卖给陈某、刘某等人,形成销售下游产业链。2019年至2021年,应某通过制假售假,非法获利90余万元。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应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14名被告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对本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应某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共计9474900元。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赵翠翠说:“生产者违法制造了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并销售给众多消费者食用,是食品安全风险的源头,负有首要赔偿责任,因此要求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