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人防车位也能安装充电桩了,目前正在试点。孙凤娟摄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长,车主对充电设施的需求与日俱增。为回应市民关切,泰州市住建局日前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泰州供电公司,出台《关于规范居住区人防工程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先行在周山河新城(北至凤凰路,南至姜高路,东至春兰路,西至泰州大道)试点人防工程充电桩安装与使用管理,时间一年。
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如何申请?《通知》明确,人防工程加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不涉及改变既有人防工程防护结构、防护设施的,无需办理人防工程改造行政许可。具体申请分为“四步走”:
1.安装申请。人防车位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应由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车位租赁人需求情况,统一安排充电设施安装区域。安装区域需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设备需运行正常(可提供距申报时间不超过1年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车位需处于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充电设施旁需配备两具5Kg干粉灭火器。
2.委托设计。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委托具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出具施工方案及图纸,图纸设计应符合人防防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电缆引入应利用防爆波电缆井内预留套管、预留电缆桥架等预留设施。
3.现场踏勘。供电、人防联合踏勘,现场确认是否符合用电安全、人防防护等要求。
4.设施安装。经联合踏勘通过后,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协助车位使用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充电设施安装手续。
在安装布局上,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位置由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根据人防工程现状,车位实际租用情况和充电需求等因素合理布置。新启用人防工程应统筹考虑,严格相关技术要求,统一布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颁布的《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 -2018)对安装区域进行改造。
新规还对安装施工要求、资料留存报备、使用管理责任、有关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如,使用期间由使用人自觉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到期不再租赁车位时无条件负责拆除充电设施,恢复至安装前原貌。因引入外接电源线缆确需穿墙打洞的,或是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有影响人防工程防护功能的,应按程序办理人防工程改造行政许可,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充电设施的安装。
“出台规范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广大业主在人防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需求,同时防止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仍可满足战时使用需求。”市人防办负责人说,为积极稳妥推进人防工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与使用管理,本文件试行范围为周山河新城,试点成熟后将全市推广,在此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相关规定,按新政策执行。 (记者 孙凤娟 通讯员 徐敏 陈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