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赖志凯)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遵循艺术专业人员成长规律,突出专业特点,优化职称评价目录,为他们量身定制了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专业人员还可以自选代表作参与职称评审;畅通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艺术从业人员职称评审渠道。
本次改革明确,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根据艺术领域特点,设置了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等4个专业类别17个职称专业。
近一年在本市艺术领域工作的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自由职业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文艺家协会或行业协会推荐,可申报艺术系列职称评价,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
同时,本市还建立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于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艺术专业人员,可放宽学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