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享盛夏·消费“亭”好,盐城亭湖夏日优惠券来袭

2022年07月04日 19:57:50 | 来源:盐城市建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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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时间

  2022年7月6日

  8:00-20:00发放第一轮消费券

  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活动内容

  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首页“亭湖消费节”入口进入领券,获券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中“我的-奖励-我的票券”查看已获得消费券,在活动商户处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消费时,满足使用条件后即可自动抵扣相应金额。

  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过期未消费自动作废,未消费金额自动滚入资金池内。请将云闪付APP升级到最新版本,并且打开定位功能,否则无法承兑。

  活动规则

  01. 获券消费者在活动商户处(页面可查询参与活动商户)使用云闪付 APP 扫码消费时,满足使用条件后即可自动抵扣相应金额。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过期自动作废。

  02. 用户需确保云闪付APP升级至最新版本,并打开手机GPS定位,否则将影响消费券核销。单用户(同一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设备终端)每一种类型的消费券每个轮次内限领一张。

  03. 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送、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04. 满减券需满足票面规定的最低消费标准。每单限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可与商户自有其他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在享受商家优惠活动后,以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作为满减金额。

  05. 消费券使用条件:

  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在目录名单中的商户消费时方可使用,并满足满减条件。其中购物、电影、汽车三种类型的消费券其他使用条件:

  (1)购物消费券:不可在综合体内的家电、娱乐、餐饮、教育、健身、影院等商户使用。

  (2)电影消费券:在亭湖辖区内的指定影院消费时使用。票价需高于消费券面值,仅限于购买电影票时使用。

  (3)汽车消费券:个人消费者在亭湖区内购置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并上牌的(不含新能源、混动等车型),在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基础上,凭消费券到汽车销售企业兑付核销。汽车销售企业凭购车银联交易签购单、身份证正反面、购车发票、行驶证扫描件、购车人信息登记表于10月1日前申请兑付购车补贴。消费节活动期间同一身份证限领取一张消费券,单辆汽车限用一张消费券。

  06. 市民领取的消费券,不得以虚假交易、作弊、恶意套现等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07. 已参加政府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或撤销,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消费券视为已使用,消费券名额退还至活动券池中。

  08. 活动规则可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具体以云闪付 APP 最新发布为准。

  09. 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以区商务局为准。

  10. 购物消费券联系人:季科长66690653 餐饮消费券联系人:季科长66690653 家电消费券联系人:季科长66690653 旅游消费券联系人:汪科长66691032、电影消费券联系人:郁科长89881036、汽车消费券联系人:杨局长88520855。

  11. 消费券领取使用咨询电话0515-88386884。

  12. 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同意本活动规则。

  部分活动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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