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特殊群体医疗保障权益,江苏省医保局在深入调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印发通知,明确调整听力残疾儿童适用的部分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医保支付政策,全省各地已从6月1日起执行相关调整政策。
通知明确,将听力言语康复项目及特殊医用材料儿童助听器的限定支付范围,从0-6岁听力残疾儿童调整为0-14岁听力残疾儿童;将电子耳蜗植入术项目中的特殊医用材料电子耳蜗的限定支付范围,从0-6岁听力残疾儿童调整为0-14岁听力残疾儿童。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合理确定听力残疾儿童有关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
此次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听力残疾儿童受益范围,切实减轻了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负担。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