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房养老”骗局、以“养老投资”“养老产品”等名义针对老年人的养老诈骗行为层出不穷,这种局面该如何破解?近日,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将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此次专项行动有什么样的特点?
“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开启
据了解,中央政法委已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成员单位和地方查办。
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精准打击!多部门联动守护老人钱袋子
此次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将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依法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政法各单位将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此外,要针对老年人的涉诈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商品房虚假宣传、涉老旅游项目和艺术品经营、无资质医疗机构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乱象开展重点整治,并强化分级分类处置,确保整治到位;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行刑衔接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为规范行业发展、铲除涉养老诈骗土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政部门要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网信部门要结合“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自然资源部门要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住建部门要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文旅部门要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卫健部门要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并将养老诈骗整治工作纳入老龄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内容。市场监管部门要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银保监部门要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加强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