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一大批新规正式实施,涉及驾驶证记分规则、留抵退税、教育督导等等,这些新规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驾驶证替人消分牟利一次记12分】
4月1日起,新修订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同时规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4月1日起,我国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对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
【《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4月1日生效 江苏20家综保区享受新政福利】
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江苏省20个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开展检测及维修、保税研发等11项业务,其中融资租赁、跨境电商以及期货保税交割都是新兴业务。同时,《办法》规定:区内企业应当在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5日前办理该季度货物集中申报手续。将此前“次月底前集中申报”调整为“在不超过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朱晓莹 周雷 郭奉铭 王鹏 苏州台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