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施行一周年,罱泥、扒苲、布水草等传统耕种方式重现

2022年03月02日 15:40:58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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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的里下河垛田,生机勃发。兴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千垛景区,向群众和游客宣传《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2022年3月1日,《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周年。一年来,相关部门共依法制止、查处相关违法行为146起,罱泥、扒苲等传统耕种方式重现。

  垛田是泰州市里下河地区特有的一种农田地貌,是悠久农耕文化的历史见证,总面积6万多亩。为传承和弘扬垛田传统农业文化,推动垛田永续利用,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瞄准垛田保护中的“沉疴顽疾”,以小切口破解垛田区域治理大问题。

  执法端口前移、下沉,对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坚决打击。《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保护区内禁止擅自平垛、填堵、围圈垛田水域,破坏垛田水系。去年10月,联合执法组在华港镇港口村发现有村民在违法平垛,根据《条例》进行了制止、处罚。

  《条例》保护的不仅是田,更是水田交错的农业文化。“九夏芙蓉三秋菱藕,四围香菜万顷鱼虾”是垛田的丰富物产。《条例》规定,要加强垛田有关的传统农耕技术、生产工具、地方民俗、民间典故等历史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挖掘和研究等工作;垛田的土地承包方或者经营权人应当做好垛田日常养护,保持垛田高度和形状,鼓励采用传统方式进行耕作。一年来,垛田已基本恢复采用罱泥、扒苲、布水草等传统方式进行垛田耕种和日常保养、维护,垛田区域内10个农产品被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96个农产品获绿色食品证书。

  市及市(区)相关部门不断发挥垛田在农业生产、旅游观光、文化展示等方面的功能,鼓励支持利用垛田文化、景观、科普资源从事旅游或者农产品销售、餐饮、民宿、民俗展示等活动,增加农民收入,取得较好成效。

  “不能看着遗产没饭吃,而要利用遗产吃好饭。”姜堰区淤溪镇周庄村党支部书记缪振中说。平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内容。周庄村以千垎田园为载体,(下转04版)

  保护的不仅是田,更是水田交错的农业文化致力打造垎岸文化,再现水乡风情,擦亮了垛田利用的闪亮名片。

  保护好独特的垛田地貌,垛田农作物的独特属性凸显。“兴化香葱”香味浓郁,享誉全国,2021年,“垛田香葱”种植面积15.3万亩次,平均每亩每季可产鲜葱4.5吨。“兴化香葱”荣获“全国绿色农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地标品牌”荣誉称号。目前,垛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产业发展联盟正在建立,注册统一商标、标识,明确质量标准、可追溯的垛田特色产品正在不断推出。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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