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故事汇|《我在他乡挺好的》竟是反刷单警示片?

2021年10月13日 16:44:13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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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你是否看到过这样的广告?“点点屏幕,轻松赚钱”、“高回报、低成本”、“足不出户,日进斗金”……听起来是一份不错的兼职,不如试试看吧!在北京工作的许言也是这样想的。漂泊在外的她想与男友在北京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看到刷单兼职的广告很是心动。于是她加了刷单客服的微信,刚开始她的确赚到了一些钱,之后当她投入更多本金时,对方却把她拉黑了,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了。

  故事还没结束,不久后,一个自称是警察的男子联系上了许言,称了解她受骗的情况,为了方便办案,需要她向警方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和密码。急于把钱拿回来的许言没多想,立刻将银行卡号和密码透露给了该“警察”,很快她收到信息,她银行卡中的钱也被提走了。许言后知后觉,她完完全全被骗了。

   《我在他乡挺好的》截图

  这正是前不久大热的电视剧《我在他乡挺好的》中的剧情。剧中的许言将刷单诈骗和冒充公检法诈骗都经历了一遍,让不少网友既心疼她又想把她骂醒。

  《我在他乡挺好的》截图

  艺术源于生活,这些骗局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出现,尤其是刷单诈骗。

  根据重庆沙坪坝区委宣传部在公众号“沙坪坝发布”上的数据,2020年度反诈大数据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刷单诈骗。而从成都无糖情报中心收集的2020年网络犯罪情况数据来看,兼职刷单类诈骗占比高达22.09%,仅次于占比30.74%的信贷类诈骗,且同比增长了10.39%,增幅最明显。

  刷单到底是什么?竟然能让那么多人上当?如何才能避免掉进刷单陷阱中呢?

  刷单刷的是个啥?

  刷单这一形式的出现,源自网购行业的兴起。线上店铺为了提升美誉度,往往会雇佣不少“刷客”假装下单购物、填写评价,给店铺刷出商品销量和信用度的数据,从而吸引更多顾客。

  刷单的出现,不仅吸引了想要赚钱的兼职人,更吸引了不法分子的目光。他们通过“兼职刷单、足不出户”、“日赚百元、月入过万”、“每单奖励20~200元,每天能刷六七单,不收会费低风险”等广告语诱惑想要做兼职的人,这其中以学生群体为主。轻信的人,往往是和许言一样被骗到怀疑人生!

  图源东方IC

  网友珞女士就是刷单的受害者,她在某社交网站上刷到一篇刷单兼职的广告,评论区都在大力推荐“某职通”兼职软件。珞女士刚刚毕业,没有稳定收入的她被软件内“日赚百元、月入过万”、“兼职刷单、足不出户”的宣传语所吸引,按照广告提示的信息,她添加了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在负责人的“指导”下,珞女士向该平台充了第一单本金,顺利完成了第一个任务,没过多久就收到了本金+佣金。尝到甜头后,珞女士对此刷单平台深信不疑。因为投入的本金越多,获得的佣金就会越多,于是珞女士向该平台充了更多的钱。然而,这一单的本金却没有按时返还。珞女士连忙联系负责人,负责人回答:“因为佣金金额过高,您需要再完成两单才能提现哦。”珞女士提出终止刷单,负责人更是坚决地回答:“没有完成任务本金不返还哦。”珞女士以自己没有多余的资金再投入回绝了负责人,然而负责人竟向珞女士推荐某借贷平台。

  这时,珞女士意识到情况不对,自己可能被骗了,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寻求了帮助。

  在参与刷单过程中,受害人往往第一单可以尝到甜头,然后就会投入更多的本金,企图赚取更多利润。但是从第二单开始,骗子就会以系统故障、网络延迟、没有完成要求单数、任务没有完成等借口“扣留”受害人的本金。 

   刷单兼职套路深

  一般来说,刷单会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步,广撒网,以“零投入”“无风险”“日清日结”等字眼吸引你的注意力。得手后,骗子会以练习刷单业务流程为幌子,让“刷客”购买金额较小的商品,等购买成功后,骗子会快速将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返还给“刷客”。随后按此流程多操作几次,逐渐赢得“刷客”的信任。

  第二步,骗子在赢得“刷客”的信任后,会放出“刷大单返大利”的诱饵,每单需投入的本金越来越大,承诺的佣金也越来越高。不过这时,骗子就不会很快兑付本金和佣金了,而是忽悠“刷客”说需要完成连续任务才能一次性返还。

  第三步,等到“刷客”完成连续任务后,骗子们又以各种系统故障、转账延迟、账户冻结、信用度低等理由,引导“刷客”向诈骗账户汇入大金额本金激活账户。一旦“刷客”完成大额本金转账,钱便一去不复返了。

  图源东方IC

  被骗的人一般有以下三种心理:

  1、疏忽大意型。轻信对方诚实可靠,抱着试试的心理而大胆将钱打给对方指定账户,这部分人能够紧急刹车,损失相对较少;

  2、破釜沉舟型。说的通俗易懂些,也就是赌博心理,因为前面的小额刷单成功,而为了将这部分钱拿回,一步一步按照对方要求继续刷单,就想着最后一把对方会将所有的钱返回来,结果前面的钱没有要回,反而陷入更深的陷阱。

  3、迫切挣钱型。长时间宅在家中,涉世不深,家庭主妇、学生急切想利用手中闲钱挣钱。

  网友珞女士还是清醒的,当她发现第二单没有返利时,立刻觉察到不对,停止了继续“做任务”。而很多陷入刷单骗局的人还会被骗子引导到一连串的骗局中,如珞女士就被引导通过借贷投钱,《我在他乡挺好的》中的许言就被骗子冒充警察再度骗了钱。珞女士说:“他们的高明之处就是在于你就算揭穿了他们,他们还是会一直抵抗,一直用各种话术诱导你,让你相信他们就是正规的,根本不会是骗子。”

  图为珞女士和记者的聊天截图 

  刷单是幌子,骗钱才是真目的。 

  参与刷单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参与刷单并不是写个评论那么简单的事,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十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一起网络刷单案件。

  案例:

  数推公司、谭某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7月分别开设了“企鹅代商网”“金招代刷网”等6个网站接受客户订单,将订单转让或转托他人,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两原告)的网站和产品服务内容信息的点击量、浏览量、阅读量进行虚假提高,并予以宣传,获取订单与转托刷量之间的差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数推公司、谭某有偿提供虚假刷量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数推公司与谭某连带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0万元。

  法院指出,本案是打击网络黑灰产业的典型案例,明确了互联网经营者有偿提供虚假刷量服务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合法经营者、用户和消费者的权益,扰乱正常竞争秩序,应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本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有益探索,为审理涉及互联网黑灰产业的类似案件提供了裁判指引。

  可以看出,参与刷单本身就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首先,刷单可能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网店经营者雇用刷单人对同行的商家进行恶评刷单,这就损害了其他商家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第二,刷单还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虚假广告罪。网店经营者雇用刷单人对自己经营的商品进行好评刷单时,刷单人的评价难免会涉及商品性能、质量、售后服务等,这种好评刷单对消费者来说,实际上是一种虚假广告宣传。

  刷单本来就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不要抱着“躺着就能赚钱”的心态,捂好自己的钱包,不要给骗子可乘之机。

  实习记者/刘媛媛

  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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