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7方面26项任务深化改革,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
《实施意见》确定了改革发展目标时间表:到2025年,构建更成熟定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围绕目标,《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共26项改革任务,聚焦:完善公平适度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完善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等方面。比如,一些地方的医保政策实行县(市)级统筹,甚至同一城市不同区县之间医保报销政策都不一样。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彻底改变原来的县级统筹、政策碎片化现象。《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构建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机制,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意见》还提出全面建立阳光采购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让群众用得上更多质量过硬、价格便宜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一步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许宸 杨国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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