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行使批捕、起诉、提起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诸多检察职责保护消费者权益,办理了一大批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很好的案件,全方位保护消费者权益。

省检察院牵头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局、省药品监督局共同会签并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
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2019年11月,省检察院牵头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共同会签并下发《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批准逮捕食品、药品和医用器材安全犯罪案件143件265人,批准逮捕132件212人;受理审查起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676件1617人。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