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迁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和省纪委监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案破题、以案促改、以案为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重惩处 强震慑
立案审查调查2623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7人,采取留置措施10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21人,移送检察机关101人,案件质量检查考评全省第二。
55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说明问题,挽回经济损失15.46亿元,其中收回现金超过6亿元。
精准问责 “治病救人”
全年问责党组织101个、党员领导干部763人。
推动开展公职人员拖欠公款专项治理,全市112家乡镇(街道)累计清收欠款12.49亿元。
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961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93%。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921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全市共适用容错纠错78人,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人8人,为2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纠“四风” 树新风
全市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违纪问题798个、处理1131人、党纪政务处分746人。
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不严不实、执法监管流于形式、为民服务不上心不尽力等行为,查处相关问题447个、处理698人。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培养勤俭节约好风尚。
“打伞破网”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三年来,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651人,其中“保护伞”52人,“打伞破网”绩效位列全省前列。
建设“好家风” 成就“好人生”
面向全市市管干部配偶、父母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设14场“好家风 好人生”家风课堂,参加人员近1100人,在持续唤醒党员干部身份意识和精神追求上下功夫,引导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用权、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