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记者/陈非 实习生/王佳怡 程含宬
2月4日下午,“申友证在阜南县看守所死亡国家赔偿案”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经过约4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图/受访者
本案开庭前,荔枝新闻记者从申友证家属处获悉,死者申友证母亲、妻子以及两个儿子就本案向阜南县公安局以及阜南县看守所提起共计224万余元的国家赔偿金。据了解,当天的庭审现场,双方的主要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两个关键问题上。
问题一:谁该对申友证之死负责?
此前,阜阳市检察院曾针对申友证死亡原因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显示,阜阳县看守所驻所医生“延误了患者接受早期规范诊治的时机”“救治方案存在错误”。
鉴定意见通知书 图/受访者
申友证家属表示,基于以上鉴定意见,当地公安局强调由于阜南县看守所驻所医生是阜南县人民医院所派,所以死者家属应该向阜南县人民医院主张权利;同时认为申友证看守所内死亡的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应该提起民事诉讼。
对此,死者家属及其代理人认为,从文字上看,阜阳市检察院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强调的责任主体为“看守所驻所医生”,但申友证毕竟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的,这个责任应该由看守所承担,而不是推给外聘的“看守所驻所医生”。
问题二:看守所死亡属于国家赔偿还是民事诉讼?
而针对本案究竟属于民事诉讼还是国家赔偿,申友证家属告诉荔枝新闻,他们此前曾提起过民事诉讼只索赔一元钱,但2020年8月4日阜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该案“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裁定驳回起诉。
死者家属的国家赔偿起诉书 图/受访者
基于阜南县法院的上述判决,申友证家属向阜南县公安局和阜南县看守所提出国家赔偿,但未获回应。随后的2020年11月25日,家属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对阜南县公安局、阜南县看守所的国家赔偿案的起诉。
家属发声:哪怕一分钱,希望他们认错
申友证小儿子告诉记者,本次开庭之前,阜南县公安局无意承担其父意外死亡的过错,“但是今天庭审见到了阜阳市公安局的庭上代理人,态度比较温和,愿意督促下一级也就是县公安局履职。”他表示,比起赔偿,更希望要一个结果,母亲和奶奶因为父亲的去世身体很不好,哪怕就赔偿一分钱,也希望他们认错。
“虽然距离父亲死亡已经将近两年过去了,但是我们仍然相信并抱有很大希望,法律能够给予父亲一个公平正义的说法,毕竟北京公大弘正医院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明确载明,阜南县看守所在父亲死亡过程中存在过错。”
从提起民事诉讼被驳回,到提起国家赔偿申请未获回应,再到此次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自2019年4月28日申友证在阜南县看守所死亡后,家属的维权过程已历时两年。本案死者亲属的代理律师认为,现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听证开庭,这标志着死者申友证在看守所死亡后,该案正式进入国家赔偿程序。
关于本案判决结果,荔枝新闻将持续关注。